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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涉外法治典型案例⑥ | 青岛市法院创新涉外审判体制机制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化解青岛优选地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一

  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8日,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曾赞荣,山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揭牌仪式。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是全国第十二个、山东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地方国际商事法庭。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创新涉外审判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审判质效,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大局。2022年至2024年,青岛中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50余件,标的额达200多亿元,案件调撤率达到45%以上。审理的案件涉及50多个国家及地区,其中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20多个。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服务保障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创新做法获山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山东高院副院长吕涛,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等多位领导批示肯定。“构建‘1+2+3+N’涉外司法服务合作新平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案例获评上合示范区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青岛国际商事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多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二

  实践结果

  (一)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高水准司法助推涉外审判国际公信力提升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注重增强研究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尊重国际惯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理的四起案例入选最高院案例库,四起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六起案例获评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两起案件入选涉山东自贸试验区典型案例。

  1.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协助理念,作出全国首例承认韩国商事判决裁定。青岛国际商事法庭裁定承认和执行韩国水原地方法院的商事判决,打破了20年来两国法院间互不承认商事判决的“坚冰”,恢复了两国在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互惠关系。

  2.健全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准确查明适用域外法。先后与华东政法大学域外法查明中心、深圳蓝海法律查明中心建立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准确查明二十多起案件所涉域外法,提升了青岛涉外审判国际公信力。发布《域外法查明报告(2019-2023年度)》和十个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域外法查明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提升了涉案当事人对我国司法的信任度。

  3.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俄罗斯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俄罗斯莫斯科仲裁法院民事判决案中,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域外法查明中心对俄罗斯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查明,依据中俄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裁定承认和执行俄罗斯莫斯科仲裁法院民事判决,保障了外国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为促进上合组织国家间的经济交流与司法合作作出了司法贡献。

  4.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展示我国涉外法官文明司法的国际形象。编写中英文《涉外案件诉讼指南和举证指引》,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制定《涉外商事审判礼仪细则》,推进涉外庭审礼仪规范化。梳理汇总涉外审判常用法律、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惯例及涉外审判常见疑难问题,编写出版了30万字的《涉外商事审判实用手册》,规范法律适用。

  (二)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构建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1.创建“尚合”涉外调解品牌,善用调解方式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尚合”源起上合示范区,意指崇尚合作共赢,倡导“海纳百川、有容为大”的包容合作精神。品牌创建以来,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涉外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由30%上升为45%以上。

  2.府院联动+机构合作,搭建多方联动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的平台。与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贸促会、青岛仲裁委、青岛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深圳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联合签署《青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合作协议》,对接深圳蓝海中心法律专家库和“一带一路”法律数据库,建立起“一站式”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数字平台,实现调解、仲裁、法律查明等“一站式”全流程线上服务。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完善调解优先、诉调对接的多元解纷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服务。

  3.与青岛仲裁委建立法仲联动机制,建立中外法律专家参与化解涉外纠纷机制。双方联合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效率。通过青岛仲裁委推荐,聘请俄罗斯工业企业家联合会负责人丹尼斯等多名中外法律专家作为青岛国际商事法庭专家委员会成员,助力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4.与山东省律协、青岛市律协建立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常态化交流机制。增进法律共识,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三)积极延伸涉外司法职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建设

  1.在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设立涉外巡回审判庭和专门合议庭。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在巡回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区管委会、企业代表等旁听庭审,便利相关案件就地高效化解。

  2.定期发布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涉外司法透明度和影响力。先后发布中英文《涉外商事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法治白皮书》等及涉外典型案例,彰显涉外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理念。

  3.常态化开展国商法庭护企行活动和国际商事大讲堂活动。定期走访外向型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同青岛市委政法委法学会联合,充分发挥“青法先生”服务团作用,邀请知名学者、实务专家授课,提升涉外法治人员应对国际投资贸易领域风险挑战的能力,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

  (四)加强国际间司法协作,提升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

  1.依法高效做好司法协助工作。青岛中院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和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数量,在全省法院一直居于首位。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坚持便捷高效、对等和依法审查原则,所承办的司法协助案件程序规范,效率较高,深受省高院和最高院国际合作管理部门的信任和认可。

  2.深化同国内外法律界交流与合作,打造涉外法治青岛会客厅。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先后迎接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各地政法机关以及国际专家学者、上合组织国家法官研讨班的大法官等四十多批次的调研,成为青岛涉外法治对外交流的窗口和平台,为打造我国涉外法治北方新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

  典型意义

  (一)提升司法国际影响力的“战略基石”。通过公正高效的涉外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国际化、专业化的审判能力和担当精神,提升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名片”。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通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涉外审判,提振外商投资信心。定期发布涉外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主动“送法上门”,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提升涉外企业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应对风险的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前沿窗口”。青岛是“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拥有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等国家级战略新区。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有效提升了青岛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了法治活水。

  (四)深化国际司法合作的“桥梁纽带”。青岛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拓展加强了与世界各地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展示了文明司法的国际形象,增进了法治共识。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06/560d4c1a-b750-4fb3-8abd-417d240a7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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