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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晋”行时】 一条水渠 三家烦恼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晋小调”讲案例

  “枫桥式”司法所,除了需具备司法所的基本职能外,还应强化对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目前,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已进入到第三年,即总结成效、全面提升的阶段,这一过程中也涌现出了很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今天走进晋中市昔阳县司法局大寨司法所。

  调解员

  李殿军  王怀荣

  晋中市昔阳县司法局大寨司法所

  专职调解员

  山西省二级调解员

  老黄、老李是相处了三十多年的邻居,因为村里地势问题,两家的位置有点特殊,这就导致他们只能共用一个排水渠。可自从去年老李家翻盖房屋之后,导致排水渠被建筑垃圾堵死,老黄家的墙就被水洇了,墙上的泥皮摇摇欲坠,如果到了雨季,后果不堪设想。

  

  

  正当调解员们实地查看这条排水渠,并且提出维修建议的时候,老李发话了,他说洇水的根源在另一个人老宋那儿。老宋是他们两家的上游,也和他们共用一条水渠。过去的十几年,自家的房子总被洇,应该就是老宋家那段排水渠不通畅导致的。

  

  

  可是老宋对此事一直置之不理,老李一气之下就翻盖了自家的房子也不管那条水渠了,最后竟“连累”了老黄家。

  

  

  那老宋家的这一段排水渠到底堵没堵?调解员们最终又会用啥方法,化解开这三家人的矛盾?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ywdt/202405/t20240522_956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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