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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新兴:创新“法援+”多元联动机制 紧扣民生关注解民忧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感谢法律援助处,感谢法援律师,尽心尽责帮我们!”近日,云浮市新兴县法律援助处连续获得群众赠送的锦旗3面,分别是赵绮云律师顺利为义务兵家属梁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追讨损害赔偿、苏红妍律师成功为未成年人冼某追讨十多年的抚养费、区珮琳律师上门为特困老人苏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追讨损害赔偿约14万元而收获群众赠送锦旗,每一面锦旗都是法援惠民的生动诠释,都是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法援律师专业担当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新兴县司法局指导县法律援助处积极探索“法援+”多元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专人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互助渠道,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共提供法律咨询81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5宗,提供上门援助服务7人次,调查核实12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

  法援+调解

  高效处理纠纷

  今年6月,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分别接访了两宗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的法律咨询,因孩子父亲多年未履行抚养义务,拖欠孩子抚养费。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23条规定,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追索抚养费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经审查可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受理后做到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因考虑追索抚养费属于婚姻家庭类案件,县法律援助处与承办律师沟通一致认为首选调解方式处理。

  在案件提交至新兴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县法律援助处与承办律师多次主动约见原、被告双方,倾听双方分歧,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打出调解组合拳破解僵持局面。首先以法理阐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再平衡双方利益,结合本地生活水平、孩子必要合理开支、父母负担能力等方面灵活调整方案,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而达成共识。同时为保障未成年人抚养费能长期有效保障,县法律援助处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顺利在原、被告达成共识当天,共同到法庭签订调解协议,最终均在一个月内以民事调解书方式圆满解决多年抚养费纠纷,得到受援人高度评价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法援+社工

  打通“家门口快速通道”

  新兴县法律援助处聚焦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组织新兴县各镇“双百”社工60多人召开一场“‘法援+社工’齐力惠民生”2025年新兴县法律援助专题宣讲活动,通过专题法治宣讲、座谈交流、上门入户的方式,打通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维权的“家门口快速通道”。

  活动伊始,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系统介绍了法律援助的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及办理程序,重点解读了《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新亮点以及法律援助便民惠民举措,为“双百”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及时为困难群众与特殊群体提供清晰的法律援助指引,减轻困难群众的维权负担。梁荣军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系统解读《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侵权责任、讨薪和工伤待遇等法律条款,为“双百”社工服务群众提供实务指导。

  活动结束后,县法律援助处依托12个乡镇的“双百”社工工作站,配备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并联合“双百”社工入户走访宣讲法律援助知识,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900余份,重点了解低保户、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群体的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法援+“支持起诉”

  及时保障合法权益

  今年5月,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接到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追讨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因被害人严某是低保家庭的残疾人,经济困难,县法律援助处与县检察院密切沟通,协调收集案件材料,主动联系严某及其家属整理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严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指派律师代理严某追讨人身损害赔偿。

  自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新兴县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以来,县法律援助处共接收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3宗,提供法律援助26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25万元。协作机制通过汇聚两部门力量、推动职能互补,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更好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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