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脱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花开争艳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法官组建“古丽”调解室,指导社区调解员建起“石榴籽调解队”,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率提升至92%,平均解纷周期由15天缩短至3天。
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那拉提草原,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干警秉持“哪里有牧民哪里就有巡回办案法官”的工作思路,深入牧区调解草场、家事纠纷;打造“7×24不打烊”轮岗值班制度和“一分钟”接线机制,为景区旅客快速解纷,护航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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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来到新疆多个人民法庭,零距离感受当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诉讼服务、做实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
人民法庭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也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2021年9月,最高法发布《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规范。
《意见》提及,人民法庭建设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发挥面向农村优势,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面向基层优势,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发挥面向群众优势,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目前,首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估验收和认定命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这是最高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大部署采取的有力举措之一。
经批准,最高法于2023年设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从2023年开始到2035年,每两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创建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评价指标聚焦政治建设、执法办案、非诉解纷、纠纷预防、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六个方面,推动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源头萌芽阶段,“抓前端、治未病”,切实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在矛盾纠纷初期阶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积极推动完善新时代调解工作格局;在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准确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创建示范项目开展以来,最高法举办全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示范班,指导各高级人民法院结合当地实际组织9362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培训,有力提升法庭干警执法办案、纠纷化解能力。举办“全国人民法庭干警专题线上培训班”暨“民生司法讲坛”,以“每周一课”形式贯通四级法院,就审判实务疑难问题连续开展11期在线授课,指导地方法院做深做实定分止争。
司法审判提质增效、人民法院长远发展,关键看基层。2024年初,最高法党组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工作,并审核确定首批106家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坚持最高法统筹、高级法院主导、中级法院主抓、基层法院主责的思路,四级法院同题共答,补齐补强基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
今年,在总结巩固首批84家相对薄弱法院脱薄出列成果的基础上,最高法指导各高院新增补薄弱法院78家,确定第二批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共100家(含首批未脱薄法院22家)。
上半年,全国四级法院联动攻坚、精准施策、狠抓落实,脱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高法领导带头联系帮扶首批未脱薄的22家法院,进一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与三级法院共同分析致薄原因、研究脱薄举措;汇总归纳调研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各地法院在工作中对照检视、研究解决。最高法院机关38个部门分别确定1至2家联系帮扶薄弱法院,实现联系帮扶全覆盖。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国薄弱法院院长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振奋脱薄士气、提升工作能力。
各地高院、中院建立责任清单、下沉调研督导,开展业务指导、经验共享、人才交流精准帮扶;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导向,通过数据会商、案例库应用等,全面提升审执质效;争取党委支持,强化基础保障攻坚。此外,各地法院还通过司法巡查、专项督察、动态跟踪等,防止致薄问题反弹。
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花开争艳,相对薄弱基层法院进位争先,基层干事创业活力迸发,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向强。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index/zfyw/content/post_187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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