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检察院:立足流程监控“四维”发力 助推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来源: 甘肃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案件流程监控作为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直接关系检察履职效能。近年来,金昌市检察院立足检察履职新要求,从监控节点全面覆盖、监控标准科学设定、监控方式多元组合、监控结果及时反馈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起立体化、智能化的流程监控体系,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全过程”,实现监控节点全面覆盖。改变以往侧重事后监督的模式,将监控触角延伸至受理、分案、办理、审批、结案等各环节,确保案件从“进口”到“出口”的每一个关键步骤均纳入监控范围。在此基础上,对案件办理期限、法律文书审批、诉讼权利保障等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控,防范程序瑕疵。自2024年3月对案件超期办理问题进行专项流程监控后,金昌地区再无超期办理案件。
紧扣“规范化”,推动监控标准科学设定。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院规范性文件为根本遵循,结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对照数据校验管家设置规则,在流程监控发现问题时,由案管办进行初步核对,因规则设置不严谨而产生的错误提示及时反馈软件管理人员修改规则进行功能优化。在一次日常监控中,案管办工作人员发现数据校验管家提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不属于自侦类罪名案件,与法律规定不符”,该提示已不符合现行法律,案管办及时将相关法律依据与规则编号反馈软件管理人员对该规定进行了调整。
融合“多维度”,促进监控方式多元组合。通过智能巡查与人工核查并重、日常巡查与专项排查互补,推动流程监控精细化。每日运用数据校验管家进行常规检查,对提示的问题经初步核实后反馈承办人修改。对在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数据问题、数据校验管家无法全面排查的文书上传等问题,由案管办工作人员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专项核查,形成台账后反馈业务部门逐案修改。目前已通过数据校验管家累计校验2000余次,修改问题675件次。
着眼“及时性”,保障监控结果及时反馈。对发现的案卡填录、文书上传不及时等问题立即反馈承办人,要求当天内整改完毕。对案件超期办理等影响程序正当性或案件质量的问题,通过系统内口头提示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的方式进行监控,所发现问题十日内必须反馈整改结果。案管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完毕。同时,畅通双向反馈渠道,承办人对监控提示的问题有异议或存在特殊情况的,及时反馈案件办,核实后进行纠偏,确保监控准确。今年以来,案管部门已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发起流程监控22次,所有问题均整改完毕。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5152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