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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

  为了加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蓄水防洪能力,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和南水北调供水调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泰安市人大起草了《山东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山东司法行政网“首页-政府法治服务-山东省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menyuzhe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司法厅,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5743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东平湖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附件:山东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山东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106/30a2a194-d64e-45e9-a67f-59c1ef7a0b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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