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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米之乡新“枫”景 湖南安乡县法院董家垱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纪实

来源: 中国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坐落于洞庭湖西北部,地处2省4市8县交界处的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这里河网密布,稻浪飘香,民风淳朴,但也面临着基层纠纷的千头万绪。

  安乡县董家垱法庭管辖官垱镇、黄山头镇、安全乡、大湖口镇、安障乡5个乡镇,辖区人口近12万。直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如何守护洞庭湖畔的安宁祥和?

  董家垱法庭结合湖区农村实际情况,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前端、治未病”,用深入田间的脚步、巧解心结的柔情、防患未然的智慧,给出了精彩回答。

  如今,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种子已深深扎根,正伴随着稻香与法治的阳光,茁壮成长,枝繁叶茂。

  

  一根“绣花针”

  穿起解纷千条线

  “要是真走诉讼程序,不仅费时费力,俺俩这关系怕是彻底掰了,多亏了法官和高书记,这事才算圆满解决!”日前,拿到赔偿款后,刘某握着董家垱法庭庭长邓锐的手激动地说道。

  这起让刘某感慨万千的纠纷,还要从8年前说起。2017年8月,张某承租刘某房屋,并在屋顶修建信号塔,双方口头约定了租金支付事宜。可直到2024年,张某从未向刘某支付过租金。

  2024年3月,在刘某的要求下,张某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信号塔,却不慎损坏了房屋屋顶。之后,屋顶漏水导致刘某屋内储存的谷种损坏。这让刘某既气愤又无奈,最终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租金、种子损失、房屋损坏费等费用。

  董家垱法庭受理此案后,邓锐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沟通,发现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而且刘某提出的各项费用缺乏明确依据。如果对房屋损失进行司法鉴定,不仅会耗费大量时间,还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所在村的原村党支部书记高某在当地威望极高、信誉良好,深受双方当事人信任。一个新的调解思路随即成形。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率先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向双方详细释法明理。高某则凭借对乡土人情的熟悉,从邻里和睦的角度,耐心劝说双方。经过多次“背靠背”调解,张某最终同意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刘某也放弃了租金诉求。这场纠纷最终圆满化解。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农村宅基地纠纷中,被告占用原告水塘面积扩建院坪,双方因土地边界争执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法官邀请熟悉水塘原貌的退休老干部参与现场勘验。经过3个小时的实地丈量、界定和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董家垱法庭深知,在鱼米之乡化解矛盾,既要守得住法律底线,也要融得进乡土智慧。近年来,法庭将村干部、退休老干部等力量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可持续资源,用法律的“刚”划定行为边界,用乡土的“柔”消融心理隔阂,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同理心有效促进和解,为“无讼乡村”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与此同时,法庭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引入人大代表联络站、水产养殖与农业种植等行业工作站,打造“法庭+行业协会”纠纷共治模式。就像用一根多元解纷“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千条线”,凝聚多方力量共寻最优解纷路径。

  2023年至今,法庭调解案件576件,调解率达到了56.53%。

  一张“诉情单”

  风险预警治未病

  “这个村今年借贷类纠纷特别多,且多数案件都存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必须尽早提醒他们防范风险。”9月15日,在董家垱法庭办公室里,邓锐指着一起案例说道。

  原来,邓锐刚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刘某军与被告于某是老乡,都在外务工。2023年,于某因生活困难向刘某借款1万元,之后却迟迟未还,最后失联。刘某军无奈诉至法院。法官收案后,发现于某已经多年没有回乡,电话停机、地址模糊,查找困难。

  这样的情况,已在该镇频繁出现。于是,董家垱法庭向该镇发出一份《诉情通报》,剖析成因,提出预警建议。

  乡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邀请法庭法官一同下沉村庄开展排查。在村民座谈会上,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村干部和群众讲解借贷纠纷中的法律问题:“老乡之间借钱帮忙是情分,但‘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借款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约定等关键信息,最好留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避免日后找不到人、说不清事。”生动的案例、实用的建议,让在场村民纷纷点头表示:“以后借钱肯定要写借条,再也不图省事了。”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董家垱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治理格局,定期向辖区乡镇发送涉诉案件分析报告,包含案件数量、类型分布等直观数据。

  针对案件数量上升的共性问题,法庭提出普适性建议,推动形成信息共享、纠纷联解的治理合力;针对各乡镇个性问题,则精准建言,并提示关注重大敏感个案。这助力乡镇提前识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基层治理从“事后化讼止争”向“事前少讼无讼”深化。

  比如:面对某镇离婚案件偏多的情况,法庭建议基层政府部门加强婚育新风及家庭美德教育,维护家庭幸福。针对某经济活跃乡镇合同纠纷多的问题,法庭建议乡镇为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人口密集区域的邻里矛盾多,法庭则建议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做好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诉情通报如同为乡镇发展进行‘健康体检’,能及时发现潜在‘病症’,为我们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大湖口镇党委书记李军评价,“这一举措让司法智慧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助推器’,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更有实效。”

  一堂“田间课”

  护航产业振兴路

  “法官,不好了!刘某辉他那2亩青蒿要是结了种,明年我们合作社5000多亩青蒿的种源就全乱套了!”2024年10月,某合作社负责人攥着先予执行申请书,冲进董家垱法庭,声音因急切而颤抖。

  原来,村民刘某辉与合作社签订了15亩青蒿种植协议,明确约定青蒿仅用于生产干叶,不得留种。可采收期过后,刘某辉却私自留了2亩青蒿准备取种。

  合作社多次劝说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要求刘某辉支付违约金并砍除留种的青蒿。

  该案的承办法官,安乡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魏开富听完以后,心里“咯噔”一下。他深知,这不是普通的合同纠纷,青蒿是安乡的特色产业,种源纯度是生命线。一旦种源混乱,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尽快化解矛盾。

  “走!马上过去看看!”魏开富当即决定去现场。在青蒿地边,他们找到了农户刘某辉。看到法官上门,刘某辉蹲下身,抓了把土,低声道:“魏法官,今年青蒿价钱太低。我只是想留点种子卖,补点损失。”

  魏开富一边拉着他坐在田埂上,一边指着连片的青蒿地耐心劝说:“老刘,你这两亩地的种子,能种出上万亩青蒿。到时候品质参差不齐,青蒿素含量不达标,药厂不收,不仅合作社垮了,周围跟着种青蒿的乡亲们,一年的辛苦也打水漂了。你这补的是小损失,闯的是大祸啊!”

  另一边,魏开富也跟合作社负责人沟通:“你们和农户合作这么久,大家都不容易。违约金咱们可以商量减免,咱们一起帮农户把损失补回来。”

  听到法官的话,刘某辉终于想通了,当场同意砍掉留种的青蒿。

  危机解除,但魏开富的思考没有停止。他主动找到合作社,帮助梳理合同,细化条款,特别加入了“种源保护责任”。他们还把“法律课堂”开到了青蒿地头,用方言给农户们讲解合同法和种子法,向农户们讲解“为啥不能私留种”“签合同要注意啥”。课后,董家垱法庭的干警们挨家挨户走访种植大户,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承诺“有合同问题、有纠纷苗头,随时打电话,我们上门解”。

  这种“送法上门”的服务,在董家垱法庭已成为常态。8月20日,在另一个乡镇的葡萄园里,邓锐在葡萄架下为果农们讲解销售合同要点:“大家记住,合同里要写清品种、等级、单价、数量,别只写个总价。运输损耗谁承担,也要提前约定好……”

  同时,干警们还为果农们发放了量身定制的《水果销售合同(样本)》,上面清晰标注了核心条款和注意事项。果农们捧着合同样本,脸上满是笑容:“有法官为我们撑腰,以后卖葡萄再也不怕被坑了,心里踏实!”

  从化解一桩桩具体的纠纷,到防范整个产业的风险,再到提升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董家垱法庭的法官们用脚步丈量民情,用专业化解难题,用温情守护正义。他们不仅是定分止争的裁判员,更是乡村振兴路上不可或缺的护航员,陪伴着农户们在产业增收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4/2025-09/29/content_128039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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