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菏泽市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菏泽市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各行政机关主导”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部门及时化解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民事纠纷,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和谐社会。

  

  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

  

  压实责任,高位推动部署

  菏泽市政府高度重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为年度重点事项,并一体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内容。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对抓好《办法》贯彻实施作出全面部署。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均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解读,各级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120场次,召开协调推进会18次,形成贯彻落实《办法》的良好态势。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对市有关部门和县(区)就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全市定期通报行政调解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加强宣传,提升社会认知

  印发《关于做好〈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实施的通知》,制定《菏泽市行政调解工作手册》,配套制定“一图读懂”,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公布。梳理完善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权责清单,制定发布《菏泽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第一批)》,保障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印发《〈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行政调解相关政策、案例和工作流程等信息。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宣传活动30场次,解答疑惑350余人次,发放宣传彩页6000余份。

  健全制度,夯实基层基础

  对全市行政调解组织备案程序、行政调解委员会标识牌和调解制度等进行统一,规范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8个行政调解组织备案设立。强化人员力量配备,明确设立单位推选行政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聘退休人员、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调解工作,全市已选聘836名行政调解员。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邀请资深调解专家重点围绕核心条款、调解程序、沟通技巧及疑难复杂纠纷化解策略等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全市共培训行政调解员1726人次。

  

  创新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座谈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整合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重的单位入驻市、县(区)综治中心,落实专人值班。深化多调联动,针对民事纠纷,引导人民调解组织先行初步调解,对于涉及行政职能的部分再由行政机关介入调解,对于经行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今年以来,全市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440件,调解成功1180件,调解成功率达81.9%。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508/06f934c5-992d-475b-8430-05727c50a1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