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证给孩子办入学,江西2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佚名
新学期开学在即 为了让孩子入读心仪的学校 家长们都绞尽了脑汁 可有些家长却铤而走险 花钱找人制作假户口簿、假房产证 企图蒙混过关 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 近日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高校园区派出所 侦破了1起买卖伪造国家证件案 2人因购买假证为孩子办理入学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前 高校园区派出所接到 辖区某小学教务处工作人员报案 称其在审核新生报名材料时 发现1名家长提供的户口簿等证件存在异样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将涉案证件取回 并依法传唤当事人熊某煌至派出所 接受调查
翻看户口簿 民警发现上面存在多处明显错误 经户籍系统查询 该户口簿在系统中并不存在 是伪造的证件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 熊某煌承认了户口簿和房产证 均是通过侄子廖某斌找人办理的假证件 随即 民警依法对廖某斌进行传唤 到案后 廖某斌对帮助熊某煌购买办理 假户口簿、假房产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熊某煌、廖某斌因涉嫌买卖伪造国家证件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政法君提醒 国家证件 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用来证明 身份、经历等的证书和文件 具有唯一性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证件的行为 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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