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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邓泳有等42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4 作者: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254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邓泳有等42人

  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邓泳有等42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的申请,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申请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收回、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上缴本机关。

   

  附件: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名单(42人)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4日

   

   

   

  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人员名单(42人)

  姓  名         执业证号码        执业机构

  邓泳有  14305201610168100  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

  廖琛琛14305201811047867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罗益容14305201511570327湖南振威律师事务所

  陈万年14305199910252303湖南天戟律师事务所

  郭就厉14305202011208775湖南鎏芳律师事务所

  罗兆丰14305202011208774湖南鎏芳律师事务所

  曾志敏14305199410781553湖南启航律师事务所

  邓新潮14305199080620864湖南泽宇律师事务所

  刘  瑾14331202011203792湖南茶源律师事务所

  吴  萌14331202111301372湖南茶源律师事务所

  刘芳君14331201211166994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

  麻志初14331199310415131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

  黄中琬14331198110708902湖南广湘律师事务所

  李家德14331199410672966湖南金垣律师事务所

  胡远鹏14307198710976966湖南辰龙律师事务所

  曾令龙14331199310510186湖南喳哂呔律师事务所

  孙荷莲14301199181479781泸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卢纯青 14307201611795166湖南前进律师事务所

  杜涤非14307200810398259湖南独角兽律师事务所

  张越良14307201710618060湖南天思律师事务所

  谢晨曦14307202011233167湖南博集律师事务所

  何  燚14310200710898961湖南锐鹏律师事务所

  刘  雅14310202011903104湖南善道律师事务所

  刘麟熙14310201610204801湖南为全律师事务所

  黄培俊14310201110915333湖南尚友律师事务所

  胡文韬14310202110308397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

  龚筱标14310201410364275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

  欧祖强14310201110155738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

  王慧莲14310201981105041临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何  晴14310201911130830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

  黄平器14310199210919231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

  文艳华14310201611836342湖南问由律师事务所

  郭皖东14310199410164865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

  黄先治  14307199680822239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胡昭君14301201110247204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

  文  惠14301201911159543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王期林14301202110319843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乔正14301202110290133上海段和段(长沙)律师事务所

  刘义举14308200910695221湖南金州(张家界)律师事务所

  刘美君14311202121294149湖南弘一(永州)律师事务所

  尹登科14303201411568014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

  周文彬14305199710476368湖南东放明(邵阳)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