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搭平台!东莞府院联动化解当事人烦心事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23 作者:佚名
7月1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石龙镇人民政府签订“加强府院联动推进诉源治理”共建协议,共同探索新时代诉源治理新模式,构建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高效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
府院联动探索新时代诉源治理新模式
现场,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小飞、石龙镇党委书记李亚鹏的见证下,东莞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辉芳、石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炜共同签署了《“加强府院联动推进诉源治理”共建协议》。《协议》提出建立石龙镇“幸福小区”诉源治理中心、创新运用联动预警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法以及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新方式三项共建目标,双方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络人制度、健全完善风险研判、建立健全联学机制、充分发挥法庭指导调解职能作用等六项形式以实现三项共建目标。
据了解,2023年11月6日,“联动预警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石龙镇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之一。“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府院共建机制,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可以充分利用目前的良好基础,全面提升诉源治理效能。”东莞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金亮说道。
据介绍,近年来,石龙法庭联合合作单位,积极构建涵盖综治中心、人社、司法等行政部门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并且将平安建设促进会、人社局石龙分局、镇妇女联合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工商联(商会)5个单位确定为特邀调解组织。在“5+3”调解力量基础上,确定辖区7个村委会、3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为诉讼联络员,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书记、政法委员请进“司法服务圈”。
“一庭两所”联动“一揽子”化解纠纷矛盾
在签署共建协议之前,机制已在试运行。石龙法庭联动镇人社分局、司法分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并“一揽子”解决了劳动者的社保补缴问题,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红姨(化名)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近30年,近几年从事的岗位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2023年,公司认为红姨的退休年龄应为50岁,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红姨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认为阿姨并非管理岗位,退休年龄应为50岁。仲裁败诉后,红姨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某外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诉请公司支付各类赔偿金共计50万余元。
石龙法庭法官宁雪梅收到该案后,与合议庭认真研判案情。“石龙辖区类似的外资企业很多,这些企业在石龙经营时间久,很多女职工临近50岁,本案的判决社会影响面广,因此要慎之又慎。”东莞第一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江涛表示,调解是解决本案的最佳方式,一方面可以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个调解案例,让企业对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
方向清晰之后,宁雪梅开始着手调解工作。但早在庭审时,被告某外资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因此,石龙法庭依托“一庭两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动镇人社分局、司法分局合力化解纠纷。
“我们在仲裁阶段都胜诉了,为什么还要同意调解?”公司的法务代表说道。
“我在这家公司都差不多三十年了,我对公司还是很有感情的,况且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公司却这样对我……”红姨哭着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石龙法庭与人社分局、司法分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发现该外资公司并未足额为红姨缴纳社保。秉持着能动履职的理念,宁雪梅决定“一揽子”解决红姨的烦心事,也因此找到了调解的突破口。
“你们作为一家合法合规经营的外资企业,在相关规章制度方面存在问题,证据也不够充分,调解可以给你们企业带来良好的正面效应。”人社分局调解员说道。
“红姨,你现在心里委屈,我们完全理解,但是不可否认你对公司也存在一定的误解。我们不妨提出调解方案一起来谈谈,把事情都解决了才是重点,千万不要斗气!”宁雪梅语重心长地说道。
通过石龙法庭、人社分局与司法分局不断与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并专门安排某外资公司聆听老员工红姨的心声,该公司管理层也耐心地予以了解释和情绪回应,使得双方的调解距离越来越近。
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终于敲定了调解方案。当天,石龙法庭立刻邀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红姨社保补缴部分进行人民调解,石龙法庭则就涉诉部分进行司法调解,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了两份调解协议书。自此,该涉诉纠纷不仅通过府院联动圆满化解,还“一揽子”解决了劳动者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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