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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院召开“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25 作者:佚名

  6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长春地区毒品犯罪总体形势、主要特点以及长春市两级法院禁毒工作总体情况,发布5起典型案例。长春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毕学柱、法官陈昊天作新闻发布。



会议强调,今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近年来,长春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禁毒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长春地区毒品犯罪总体形势。2021年至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7件55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69人。受多种因素影响,毒品犯罪形势、特点均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交织、线上与线下交易并存,给毒品案件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长春地区毒品犯罪主要特点。毒品案件涉及罪名比较集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197件,占比62.15%,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82件,占比25.87%,其他毒品犯罪案件占比11.98%。涉毒犯罪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从所审结的近3年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的年龄结构看,35周岁及以下的被告人占比60%以上,涉毒犯罪人员低龄化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涉案毒品方面。呈现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特别是新型毒品,因其极具伪装性、欺骗性,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犯罪网络化、智能化特点突出。“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成为毒品贩运的新常态。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覆盖面广、容易隐瞒真实身份等特点,在网络交流平台上散布涉毒信息,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毒品交易,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多样。



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尽管长春市禁毒斗争形势呈向好态势,但禁毒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长春法院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长春法院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具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及危害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结合全市禁毒“清源断流”专项行动,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和财产性判决执行力度,运用经济制裁手段,依法追缴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加大执行力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能力。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以严为主、以宽济严、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坚决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规范审判秩序,切实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



提高案件审判水平,扎实推进审判规范化建设。202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提供更加系统、精准的规范指引。长春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聚焦毒品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解决毒品案件审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与长春市禁毒委、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长春中院将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在依法、有效发挥审判监督指导作用的同时,常态化组织毒品案件业务交流培训,全面提升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全市两级法院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落实好“打防并举、综合施治”方针,深度参与禁毒综治工作。将禁毒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集中禁毒宣传与日常禁毒法治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法院自媒体平台,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视频,增强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立足审判职能,就毒品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高质量司法建议,推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禁毒合作共治举措,凝聚禁毒工作合力。



依法审理毒品案件,积极开展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担负的重要职责使命。长春市两级法院将牢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持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为推动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春、平安长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6/5eb2ef98e029407fb0a30a6270d957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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