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山西好“枫”景 | 调解在身边】创新“四化”模式 助力道路交通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晋城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交调委”)设在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成立于2010年,有专职调解员3名。多年来,交调委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高平市司法局、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下,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与高平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联合确立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办案信息化、赔偿标准统一化、矛盾化解多元化”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四化”模式,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近三年,共成功调处案件500余件。

  线上线下相结合

  确保一站式处理质效

  为提升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速度和质效,调委会线上线下相结合,法院保险齐跟进,根据事故类型、纠纷难易程度等,实行分类处置制度。线上事故纠纷快处快办。依托“交管12123”APP对矛盾争议不大、财损较小的事故,引导当事方通过手机对现场拍照后上传,实现线上快速处理。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建立“快处快赔”工作机制,事故处理民警与保险公司查勘员、调解员就近出警,先到先处,快处快赔。复杂事故纠纷多元调处。对一些人身伤情严重或车损严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调解员、速裁法庭法官、保险公司根据案件情况联合会诊,确定统一的交通事故纠纷赔偿计算标准,实现了事故定责和赔偿标准的统一,从调解到诉讼、从判决到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

  

  

  法律服务齐上阵

  确保纠纷化解到位

  为充分发挥各项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高平市司法局指导下,调委会将推进法律服务与调解融合发展作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的重要抓手,在调解室设立律师值班岗、法律援助窗口,针对事故纠纷中可能诱发的不稳定因素、苗头性问题事前介入,通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释法析理、明晰法律关系等,做好当事人思想沟通工作;在调解中,实行法律服务“全程跟进”,由律师、调解员会商,结合法律意见调整调解方案,提高纠纷处理率。为满足当事人可能需要的各项法律服务需求,在调解室设立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联系点,根据案件情况提供不同法律服务,及时协助当事人联系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同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久调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案件,及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家庭困难群众提供无偿代理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率。

  

  

  多措并举疏心结

  做好群众的解铃人

  交调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发挥救助政策、心理疏导作用,全流程助推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车辆未参加交强险、肇事车辆逃逸的事故,充分发挥“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急作用,第一时间启用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开通“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按照“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要求,为交通事故伤者争取抢救时间,为后续纠纷的有效化解打好基础。对以往积压案件、信访事项积极化解,最大限度去存量,尤其是对于家庭特殊困难,当事人因事故致残、致贫,甚至返贫的,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慈善救助,极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对因事故产生心理障碍的当事人及家属,坚持心理疏导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先进行心理疏导,再进行调解,让当事人能够达到“事心双解”。

  高平市“四化”新模式助力道交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模式先后被《法治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打造出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平样板,开创了调解工作新局面。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ywdt/202405/t20240528_95717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