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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变结案为解案 被执行人当日付清抚养费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谢谢执行法官以诚相待的开导,我现在就付清抚养费…”5月3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争做周淑琴式法官(工作人员)”活动,采用柔性劝导方式于立案当天成功执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申请人季某和被执行人钱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因诸多原因两人随后分手,为确认女儿的抚养权,季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女儿跟随父亲季某生活,由母亲钱某支付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判决生效后,钱某拒付抚养费,季某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核算,钱某共计拖欠抚养费1.1万余元未履行。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执行团队于31日执行立案当天立即传唤钱某。综合考虑该案情况后,帮助钱某提高思想认识,执行法官决定变结案为解案,一方面耐心向其阐明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一方面结合执行经验和生活阅历,从同为父母的角度悉心开导钱某,再三劝说其以呵护女儿健康成长为重。在沟通中,执行法官用心倾听钱某的心声并积极进行解答和引导,消融其抵触情绪。

  经过释法和感化,钱某于31日下午全额付清所欠抚养费,同时承诺今后会按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该案在尚未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得到稳妥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05/2024060557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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