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房屋鉴定费 伪造申请表获刑
来源: 福建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温某明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022年6月至10月间,温某明负责推广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客户及上杭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审批事宜。为节省房屋鉴定费用,温某明使用特殊笔在《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申请表》上填写户主个人及其房屋信息等内容,经镇政府盖章后,又将所填相关内容擦除,从而获取盖有镇政府公章的空白申请表并多次彩印。后温某明将彩印的申请表用于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并网手续……
上杭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温某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温某明有多次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谢艳)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0606/437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