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行政争议,就找行政复议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有了行政争议,就找行政复议”,山东省惠民县的王先生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
原来,王先生因土地栽树问题向12345投诉,被某行政单位以非部门职责为由退回,行政复议服务中心通过与为民服务中心的联动平台,承接了流转的行政争议案件,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认定意见,督促行政单位履职尽责,顺利解决了王先生的投诉案件。
这是惠民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正高效化解纷争、坚持复议为民的一个缩影。自惠民县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积极围绕核心工作笃信履职,出台《强化诉源治理 推动行政复议关口前移预防行政争议工作办法》,总结出“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的行政复议案前化解工作模式,复议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复议制度机制不断创新,队伍专业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如今,越来越多的群众相信法律、选择复议。
惠民县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机制,凝聚协同发力,强化行政监督与法律监督联动机制,通过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监督,助推联动格局快速形成。县司法局联合检察院成立惠民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出台《中共惠民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立起一整套互信协作机制。
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秉持“复议为民”的理念,主动对接“12345”政务便民热线,定期对涉及行政单位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的投诉案件开展回访服务。通过与投诉人一对一交流,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引导群众采取行政复议这一合法救济方式,让群众了解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群众身边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平台。
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不断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房屋征收、规划许可、环保处罚等重点领域现场监督执法,重点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类个案中的违法行为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灵活运用“红黄牌”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早规范整改,做到“一案审结,全面规范”。常态化开展案件分析,精准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组织多方就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中研讨交流,为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重要支持。自实施集中案审制度以来,中心共召开案件集中分析研讨会议20次,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办案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惠民县坚持以行政复议特有优势找准“惠民小切口”,做好复议为民工作“大文章”。作为兵圣孙武故里,从兵圣文化中汲取营养,树立“赢得诉讼不是胜,解决争议才是胜”的理念,积极通过行政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达到“兵不顿而利可全”的目的,把一大批可能转化为行政诉讼案件的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将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注重把握群众法律诉求背后心理诉求,从而妥善调处,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复议中看得明白、心里服气。
设立县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镇级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规模企业和景区联络点,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努力实现复议申请“不出户、不出镇、不跑腿”,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同时采取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实现“应收尽收”,为申请人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申请服务,保障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复议为了群众,复议改革让群众获益”,惠民县始终坚持践行复议为民的根本追求,从宏观到细微处,坚持在细节上做加法,苦练“内功”,巧借“外脑”,打造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惠民新模式”。现如今,惠民县行政复议工作处处体现出科学化推进体制机制的智慧结晶。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302/c2aadf0c-d108-4581-95e1-d6bdc48aae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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