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山东各地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用生动的普法形式、丰富的维权知识,让大家感受不一样的“3·15”。
3月1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济南市计量检定测试院联合历下区姚家街道燕翅西社区,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讲活动暨“3·15”主题宣传活动。针对居民经常遇到的问题,宣讲人员运用身边典型案例,为大家讲解合格燃气灶具知识、电动自行车购买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宣讲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通过互动方式现场答疑解惑,为大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月13日,由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来广大消费者“围观”。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工作人员发挥职能优势,设立普法“微集市”,结合日常执法实践以案释法,向现场群众普及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邀请专业律师对消费者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消费维权展板、普法彩页,在生动的讲解中“活”了起来,潜移默化中走进了群众心间。
3月13日,淄博市淄川区大张庄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宣传办等到松崮大集上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积极向前来赶集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小册子和遇到侵害权益问题如何维权明白纸,并通过讲述法条、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阐述消费者维权的渠道、方式方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3月9日,枣庄市举行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向群众宣传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普及诚信激励消费机制政策等。同时,在消费维权示范点发放“激发消费活力”等主题宣传彩页,引导过往群众增强提升消费信心,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月15日,栖霞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市民文化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活动。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食品安全、法律援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倡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15日,邹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零距离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现场参加活动的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403/088b2c0d-6e45-4de6-98fc-b6a28a484e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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