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吴川大山江“1+6+N”实践:民生无小事,下足基层治理“绣花功夫”
来源: 广东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自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以来,湛江吴川市大山江街道用活用足“N”的综治力量,始终秉承基层的事不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组建一支熟面孔、有声望、懂乡情、明法理的“两老一律”(两老为街道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支部书记,一律为法律顾问)矛调化解团队,并成立“两老一律”矛调工作室,让有诉求问题的群众找到有出路的“家”和解决问题的“门”,打造大山江街道基层治理新品牌。
“他修建的坟坨离我们家的坟墓太近了,这不合理。”大山江街道东埇社区钟毓山村村民杨某良来到“两老一律”矛调工作室,找到矛调工作人员林叔(退休老支部书记)反映:同村村民杨某进修建的坟坨离自家的坟墓太近,不符合常理,要求移除。后经林叔“包单走调”和组织团队现场勘察,查阅村中原来分配土地的记录,把握实情,约见双方拉家常、讲道理、摆事实,最终以经济补偿方式化解。
大山江街道“两老一律”矛调工作人员和当事人谈心调解。
岭圩社区那靖村欧某辉和欧某浩两家为祖传宅基地权属问题引发争议。欧某辉和欧某浩属于同宗兄弟,两人多次为争夺宅基地而产生纠纷。欧某浩认为其属长子一脉,只继承2块宅基地,按照宗族惯例,理应继承祖传宅基地;而欧某辉认为其一脉人丁兴旺,虽然已继承4块宅基地,但依然不够分配,相较之下欧某浩人丁不多,不需要多余的宅基地,理应继承祖传宅基地。经街道“两老一律”矛调工作室贵叔(街道退休老干部)包案化解,组织现场勘察,借助宗族文化,按照村中老一辈的处事规则,运用人情、道德、伦理等进行释法说理,对欧某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欧某浩方使用该宅基地。
大山江街道“两老一律”矛调团队到岭圩社区开展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大山江街道积极推进“两老一律”矛调工作,开创多元化解新局面。由诉求群众选择一对一调解,用更高效、更便捷、更接地气的“新打法”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愁盼事。以闪亮的新品牌工作室,更好地推进乡村治理,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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