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南康检察:公益诉讼让“护水”与“护企”相融共促
来源: 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4-05-16 作者:佚名
为深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水资源保护监督行动,以检察履职促推水资源从严从细监管,为水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2024年3月,该院在开展水资源保护监督行动中发现,辖区某服务区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取水设施抽取地下水,用于保障服务区餐饮企业、加油站等经营主体的生产生活用水,且未依法缴纳水资源费,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据此,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并依法向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案涉企业存在的违规取水问题依法进行监管,并在辖区开展取用水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无证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超计划取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 2024年4月,该院在跟踪观察时发现,案涉服务区位置偏远,城乡供水管网未覆盖,受现实条件制约,才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为推动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该院从推动企业合规经营着手,邀请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行政职能部门代表、涉案企业代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律所专职律师等参加,就依法减轻案件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进行会商研讨。 听证会上,大家围绕行政机关履职、企业整改、企业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一致认为,应当对案涉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但可以将案涉企业违法动机、整改情况等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予以充分考虑,并加快为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全方位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整改中,该院将持续跟进,努力推动水生态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相协调,以检察办案的实际成效一体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510/2024051057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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