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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法院“零容忍”集中审理宣判四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4-05-15 作者:佚名

  “呯!”随着一声法槌落下,近日,抚松县人民法院刑事庭集中公开审理宣判了四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此举为依法惩治打击“醉酒型”危险驾驶,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公共安全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法庭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公正判决,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到两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面对庄严的法庭,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悔罪,一致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自愿签署认罪处罚具结书。为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当日的庭审宣判工作法官适用了危险驾驶罪“快速审理”机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整个过程不到一个小时,在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了案件“轻刑快办”的刑事政策。

   
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例现场继续对四名被告人深化法治宣讲教育,进一步教育警醒醉酒驾车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倡导以案为戒、拒绝酒驾、文明出行。

通过集中审理宣判一批危险驾驶罪案,努力彰显抚松法院严厉打击惩治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强决心!全面维护道路交通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目标。今后,抚松法院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科学完善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机制,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不断提升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审判质效,为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5/ea2b1ea5e5d84ed48b6cd17d37b2aff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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