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戒毒民警以“三个着力”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2-02 作者:佚名
自省司法厅开展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选派民警积极依托监管场所工作经验和身份优势,从“墙内”到“墙外”,以“三个着力”为落脚点,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着力发挥监管业务自身优势,实现矫正对象“管得住”。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派驻民警从“心”出发,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从一次谈心、一场沙盘、一句拉家常,多元化上好矫正“最后一课”,使他们从“心”到“身”全面矫正;结合各自监管工作经验,利用每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通过每月一个教育课题,一次严肃谈话,一项案例讲解的工作模式,明确“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
着力严把入矫第一关,确保矫正对象“控得牢”。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选派民警切实做到严把入矫“第一关”,上好矫正“第一课”,对社矫对象在矫正期间遵守的纪律以及违法规定所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初始教育;深度利用监管业务经验,积极宣讲社区矫正和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例剖析向社区矫正对象阐明毒品、赌博的危害和涉毒、涉赌违法犯罪的后果,指正社区矫正方向,提出监督管理新要求,不断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着力深入社矫业务全过程,突出警钟长鸣“震得响”。派驻民警全程参与社区矫正中心调查评估、入矫接收、监管训诫、集中教育、集中宣告到解除矫正全程业务工作,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底线,创新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队列训练、监管体验等活动,实现“墙内监管”到“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11/t20231127_112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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