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司法:务实创新 担当作为 稳步推进“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1-05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乐都区司法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奋力打造基层司法所建设乐都样板,稳步推进“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建设提质增效,为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基础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锚定目标齐发力。根据三年创建目标,我局及时动员部署,对标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将司法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以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效为重点,以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为引领,以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为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组建专班,明确创建目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022-2024三年星级司法所达标创建目标,组织专班成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强化督查问效,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借势发力,解决用房问题。针对业务用房问题,紧抓省厅、市局“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政策依据,我局“下好先手棋”,以改建、置换、乡镇解决等方式,不断提升司法所业务用房设施水平,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根据司法所自身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统一司法所形象标识,实现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纪律全方面公示公开。目前,今年拟创建的星级司法所维修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聚焦短板破难题。“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之初,乐都区司法局各司法所面临人员紧缺且年龄偏大、业务用房不足、设备老旧等问题,“一人所”普遍存在,我局聚焦长期制约司法所发展“老大难”问题,敢啃“硬骨头”,善打“攻坚仗”,重点解决“硬件、人员、资金”三大瓶颈问题,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针对硬件问题,对各司法所业务用房的整体布局进行重新调整,积极与乡镇沟通整合信访、综治、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各项业务,形成“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高效便民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设有所长室、矛盾纠纷调处室、社区矫正办公室、档案室、心理疏导室、会议室等,更换配备了办公设施,进一步满足了司法所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人员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等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补充壮大司法所工作队伍。今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有力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提升。针对资金问题,区司法局将今年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侧重到司法所硬件设施维修改造上,自“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以来累计投资100.8万元,对司法所外观、业务用房、标识版面、办公室设备等进行完善配备和全面提升,为高标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供充足保障。
锻造本领优服务。在星级司法所创建过程中,各司法所围绕服务群众能力,坚持司法为民,锻造过硬本领,以扎实工作实际赢得群众的信赖。一是狠抓政治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筑牢政治忠诚,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二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青海省“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统一印发《司法所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各类资料,制作366个村级人民调解员形象栏,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书格式、梳理工作制度、完善业务台账,目前各所各项档案卷宗规范齐备,保障了全区司法所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狠抓能力建设。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等专项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养、业务水平、服务能力。今年以来各司法所人员累计参加各类培训129人次,提升了司法所人员的履职能力;借力司法所月考核平台,以月考核排名与星级司法所创建目标双向发力共促发展,定期召开“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经验交流会,借鉴优秀司法所经验做法,正向激励司法所持续探索各项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司法所工作能力,确保创建工作统一标准、共同提升。
精进业务助治理。各司法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稳步促进工作提升。一是积极履行基层社会治理新职能,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村规民约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信访案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水平。二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调解服务,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覆盖面。2023年以来,拟创建的3个五星级司法所、3个四星级司法所、2个三星级司法所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878次,化解矛盾纠纷481件。同时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政策,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做实做优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起草法律文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法治讲座,为弱势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广大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获得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村(社区)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集中普法与常态化普法相结合,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1/t20231103_11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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