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多措并举推动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为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以来,台江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台江”为契机,创新举措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解质效。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66次,调解案件525件,调处成功466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
完善组织网络,筑牢人民调解根基。
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巩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阵地,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依法调解。目前,全县9个乡镇(街道)、71个行政村(居、社区)已全覆盖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纵横联结网络。同时,为解决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日趋增多问题,先后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知识产权)纠纷等1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充实和壮大人民调解力量,筑牢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战斗堡垒,夯实人民调解根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严格按照省、州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在“五老”调解的基础上,积极动员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及进步人士积极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配齐配强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目前,我县已提前完成71个村(居)7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工作。同时,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和长期在基层从事调解的优秀调解员对全县各乡镇和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各乡(镇)村支两委成员和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各专业性和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基层人民调解有生力量,采取县、乡两级分别集中授课方式,围绕“宅基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婚恋家庭纠纷”《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土地管理法》《法律援助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进行调解经验、案例分享、法律法规授课,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各级人民调解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县级3次、乡级13次。
积极落实个案补贴,激发基层调解动力。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积极性,结合我县实际重新制定了《台江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台司通[2023]6号)文件,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卷宗规范程度,适时提高个案补贴标准,并及时兑现各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案件补贴。2022年以来,已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115件2.32万元,2023年共收到各调解组织交来的人民调解案件卷宗141件,预计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3.37万元。
探索发展“苗歌调解”新模式,推动调解接地气。
苗歌调解就是法、理、情相结合开展人民调解的创新实践。以台江县排羊乡九摆村为试点,选拔具有代表性苗歌调解队伍,深入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巡回表演婚恋纠纷苗歌调解模拟现场,创新运用“苗歌+法治”相融合的新时代人民调解苗族地方特色模式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苗歌唤起群众共同的文化信仰和普善情怀,让冰冷的法律更有“人气”,使人民调解更接地气。今年以来,共计开展苗歌调解活动2场次。
坚持普法先行,奠定基层调解法治基础。
充分发挥“苗歌调解”队伍优势和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坚持以案释法,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和“法治乡村”建设,让人民调解员成为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普及宣传,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律素养,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截至目前,开展法治宣传55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8/t20230811_81682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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