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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山东累计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70家,居全国首位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8-06 作者:佚名

  今天上午,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邀请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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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日报记者:

  《条例》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近年来,围绕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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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文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发展中小企业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坚持在政策机制上培优、在主体培育上塑强、在服务效能上提质、在助企纾困上加力,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截至6月底,全省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06.7万户,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作用。

  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一是高位谋划推动。近期,省委、省政府优化调整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担任“双组长”,高规格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形成顶格部署、顶格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夯实法治保障。扎实落实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立足山东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出台《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为民营中小企业轻装上阵、大胆发展筑牢法治屏障。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工作措施》等,配套实施十大专项行动等创新性、开拓性惠企措施,打造形成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着力做强市场主体,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做大小微市场主体。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联席制度,制定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措施,助推小微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6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435.8万家,其中中小企业数量较年初增加25.1万家,增长6.6%。二是做强专精特新企业。在全国率先出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方案,进一步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路径,目前山东省已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075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000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三是做优瞪羚独角兽企业。今年新培育独角兽企业3家、瞪羚企业654家,累计分别达到27家和2233家,新培育企业近两年平均营收复合增长率达39.1%。

  三、着力建强服务体系,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一是狠抓平台培育。健全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共服务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放大功能、发挥作用,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培育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70家,数量居全国首位。二是促进链群集聚。实施“十链万企”融链固链行动,今年已组织省级融链固链专场对接12场,促成大中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700余项。开展“特色产业集群服务行”活动,新培育省级特色产业集群35家,累计达到100家,7家集群入选首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塑强服务品牌。做精做细“一起益企”、服务月等品牌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入企、企业诊断、创业培育等惠企服务,今年累计服务企业近38万家。四是深化数字转型。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发挥首批9个国家遴选数字化服务平台作用,开发一批“小快轻灵”服务产品。持续办好“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全面加快企业数字营销步伐。

  四、着力助企纾困解难,解决中小企业后顾之忧。一是实行接诉即办。承接好“鲁力办”平台功能作用,及时闭环解决企业诉求,确保“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难题”。二是拓展融资渠道。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融资三年计划,开展产融对接、应急转贷、上市培育、融资增信等服务,不断优化全链条融资支持机制。1-6月份,累计为8800余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近1600亿元,同比增长22.1%。三是清理拖欠账款。扎实推进清欠专项行动,打造“高效办理、协作联动、一线督导、惩戒警示”一体化工作模式,今年以来新清偿和化解欠款3.25亿元,有力纾解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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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观察报记者:

  下一步,如何将《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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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钊:“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省司法厅将配合有关部门,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中小企业发展涉及面很广,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需要主管部门的规范与引导,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与服务。在这方面,《条例》作了很多制度安排。譬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商务部门将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与贸易救济工作协调机制,监测进出口异动情况,跟踪进出口涉案产业,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产业安全;司法行政部门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机关将依法公正办理涉及侵害中小企业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提高立案、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中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各部门、单位将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推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作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将按照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按照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坚实的基础,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让中小企业舒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推动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下一步《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中,省司法厅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为了全面检验《条例》的实施效果,科学评价各项制度措施的作用,查找审视既有制度的不足,省司法厅将适时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梳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发现问题、改进制度、完善程序,共同推动《条例》各项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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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围绕《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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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文建:《条例》能否真正发挥出预期效果,关键在于宣传贯彻执行。5月30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先期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专题宣传,特别是为迎接《条例》的正式施行,7月27日联合省人大法工委、司法厅在青岛举办了《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宣贯活动,得到企业好评。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把《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推进方案、深化工作措施,推动《条例》深入普及、落地见效。

  一是狠抓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条例》内容的知晓度。《条例》从山东中小企业实际出发,围绕推动创业创新扶持、加大财政税收政策支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七大方面,积极响应中小企业期盼,用法律手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完善《条例》宣贯方案,进一步强化宣传、解读和推广普及。一方面,加大对省级涉企职能部门、单位的宣传推广,主动送《条例》上门,与各部门学懂《条例》、用好《条例》、落实《条例》;另一方面,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和渠道,通过专栏、专访等方式,开展全方位推送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狠抓法律培训,不断增强《条例》贯彻的执行力。《条例》内容,在对标落实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开拓性探索和创新,既充分吸收了山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熟举措,又积极借鉴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其中,部分条款属于新增内容和首次明确,对抓好学习理解、标准把握和贯彻执行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邀请省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培训宣讲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直播宣讲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立法宗旨、条款实质、工作措施等内容,尽快让广大中小企业、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全面、深入、精准了解掌握《条例》,更好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狠抓贯彻实施,不断提升《条例》落实的参与度。《条例》的修订实施,为山东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规划了推进路径,完善了法律保障。其中,部分条款明确了原则性要求和框架性规定,需进一步细化实化,并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将相关条款规定及时分解到职能部门,尽快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文件,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同时,组织各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省直部门、地方政府参与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中来,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1/202308/1b020477-56bd-4823-a927-e57404a060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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