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司法所 | 仁寿县探索“三聚”模式 奋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所落地生根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抓典型、树标杆、展形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眉山市仁寿县司法局坚持强基导向、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推进三项聚焦、三劲聚合、三化聚力,着力构建上下协调纵横联动司法所工作新机制,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所落地生根。
“三项聚焦”
构建“矛盾不上交”的多元化解新机制
聚焦“固本强基”。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和“调解跟着矛盾走”要求,组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32个,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室8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5名,结合基层换届选聘兼职调解员2061名,常态化培训提能。制定《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县级财政每年足额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定额补贴。
聚焦“普法育民”。将“调防结合”融入“7+3”普法宣传模式,打造了27个乡镇、293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采购短信平台,年覆盖普发法治短信4000余万人次。打造“五治融合”彩绘文化墙,培育“钟钟普法”“梨园说法”“七彩治理”等本土法治宣传品牌,采用网络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网络法治承诺签名、朋友圈集赞执法等互动式体验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在县电视台创办《律师说法》《警方视角》等法治栏目,在“大美仁寿”手机APP开辟法治仁寿等专栏,以案释法,“调处一案、教育一片”。
聚焦“矛盾化解”。下沉乡镇(街道)协助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建立全县首个区域性民间调解组织——“钟钟”调解队。细化“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行动举措,动态排查,推行“三三调解”;县乡两级矛调中心加强“三调对接”,多元融合,纵横联动,98.5%以上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劲聚合”
构建“平安不出事”的基层治理新机制
聚合探索的冲劲。县委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小微改革项目,县政府办印发《仁寿县社区矫正片区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社区矫正片区管理试点。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和文书填写规范,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法,探索矫正对象“765”三期分段监管模式,实行业务管理“855”工作方式,有效破解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等瓶颈问题。
聚合常抓的韧劲。常态化搭建刑释人员回归平台,落实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个体心理干预疏导。
聚合落实的巧劲。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县社矫委,在全市率先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整合力量资源,建立“抓整改提质效”曝光台和“三书”促改等工作制度,合力做好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社会包容、政府帮扶、部门联动、家庭接纳”的社会帮教机制,探索“大走访+小网格+微治理”新模式。
“三化聚力”
构建“服务不缺位”的司法为民新机制
聚力阵地规范化。借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主动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大政法统筹谋划,盘活乡镇(街道)闲置国有资产,将乡镇矛调中心融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体打造,司法所工作实现提档升级。
聚力服务精准化。成立县党政法律顾问团,采取“专职人员+法律顾问团+集体审议”三方审查模式,探索村(居)法律顾问“五化”工作模式,组建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派驻民(辅)警”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全程服务辖区重大项目等涉法事务,为撂荒地整治、“天府粮仓”建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在司法所设立“3+X”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代办、远程视频会见等“一站通”法律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
聚力为民常态化。以党建为引领,探索“基础联建、教育联抓、矛盾联调、决策联审,法律服务合作、法治宣传合力、特殊人群合管”的“四联三合”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县局领导、大所抓总、小所协作”的“大所带小所”协作联动运行机制,合力破解资源缺乏、力量薄弱、人员分散等难题,努力提交新时代治蜀兴川的“基层答卷”。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jcgzdt/2023/6/28/ea97543ff912457393a260ebc526587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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