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交融解纠纷 握手言和促和谐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感谢司法所的同志,不仅帮我们把受伤赔偿的事情解决了,还给我们上了一堂免费的法治教育课。”旬阳市仙河镇王坪村的老张离开司法所调解室时还依依不舍的向司法所的干部挥手道别。
几个月前,家住王坪村三组的老张经人介绍给村里的小王建房帮工,施工过程中不慎摔伤了盆骨住进了医院。救治过程中小王虽然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可等老张出院,却迟迟不见小王谈后续赔偿的问题,心里犯了嘀咕,于是到仙河司法所请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沟通调查,在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刚开始就不太顺利,当事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各执一词,眼看就要陷入僵局。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心底的担忧,即老张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对自己究竟应该拿到多少赔偿打不定主意;而小王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担心数额过高自己无力承担。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症下药,针对老张对法律法规的疑惑,在调解现场开启了法治教育课,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和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并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赔偿费用进行了现场计算。针对小王的担忧,从邻里感情和道德的角度动之以情,让当事人双方明白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意义,同时向老张表明小王存在的实际困难,希望老张也能多多理解,选择在赔偿支付的时限和方式上灵活变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因帮工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农村是较为常见的,如果不及时处理,不仅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导致矛盾升级。本案化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调查了解事实经过,归纳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增强了当事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732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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