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司法所 | 眉山市司法局:破难题勇探索 着力建设全国一流规范化司法所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编者按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抓典型、树标杆、展形象,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眉山市司法局按照司法厅“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着力破解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难题,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新模式,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自上而下聚力夯基 破解“工作保障”难
市县共建,破解阵地建设难。眉山市政府办印发《加强眉山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市司法局采取市县(区)共建方式,打造“融东坡文化于调解的东坡区苏祠司法所”等14个品牌司法所,推动全市80个司法所阵地所均面积达150平米以上。
多元组合,破解力量不足难。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司法所长副科级配备职数61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62名、社区矫正工作者83名,司法所辅助人员所均达到3人。
统筹管理,破解经费保障难。将司法所工作经费、调解员办案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司法所装备保障。全市司法所每年投入工作经费1000余万元、案件补贴260余万元。
由点到面示范引领 破解“精细治理”难
创新调解模式,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13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组建市县乡“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一站解决群众诉求。市医调委创新医疗纠纷“保调赔防诉”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丹棱县古井村探索“小网格+微治理”联户调解模式等,多元+精准模式带动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8%。
注重前端预防,助力依法决策。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等事项;创新“县级指导、司法所主审、法律顾问助审”合法性审核模式,制定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标准和流程,防范政府决策风险。
聚焦平安建设,优化管理格局。围绕全市16个中心镇规划,探索“大所带小所”管理模式,建立“四联三合”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协作新格局。在仁寿县汪洋片区试点社区矫正片区管理制,创新“855”工作模式,实现精细管控。
由内而外赋能增效 破解“作用发挥”难
理顺“三个关系”,确保作用发挥有效。全面理顺司法所与县(区)司法局、属地党委政府、属地部门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和范围,形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格局。
打造“三大平台”,确保作用发挥到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935个,开设“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办”APP,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时通”服务。开办业务大讲堂,举办技能大比武等,着力提高干部素质能力。建立智慧矫正中心,开通远程视频会见。
用好“三支队伍”,确保作用发挥有力。用好法律明白人队伍,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用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巾帼调解队、老兵调解队等特色调解队伍,提高调解针对性。用好法律顾问队伍,参与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重大事项决策等涉法事务。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jcgzdt/2023/6/13/09690673a8d34004a45ad30d914643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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