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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08 作者:佚名

  4月4日,中共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盟工作和立法建议、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过去一年,兴安盟上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兴安、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执法逐步规范,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新的一年,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全力做好立法建议工作。聚焦落实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黑土地保护、草原和森林保护、水生态保护、民族团结、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努力提出更多有见地、有深度、高质量的立法建议。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倡导契约精神、强化规则意识,重拳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加快清欠中小企业账款,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执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从宽、从简、从速办理涉企案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和影响。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持续做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青少年、公务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好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优化法治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好信访代办、信访首问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着力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治盟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协调小组和各地各部门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各协调小组要分兵把口、各负其责,认真研究制定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措施,提高各领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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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4/t20230406_2286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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