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刑法罪名: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pfxc/flcs/202302/t20230217_100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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