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11月17日,山东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加强协会党的建设和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是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昂扬奋进、踔厉奋发的精神状态,推动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前、开新局”。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统领,确保行业发展正确方向。坚持讲政治,筑牢忠诚根基,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格局,胸怀“国之大者”,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放到中心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确保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始终符合中央要求、紧跟省委步伐。坚持讲规矩,严把政治关口,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思想里、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作风上,始终引领行业发展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会议要求,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要聚力固本强基,突出增强组织力、执行力、引领力,完善行业党建组织体系。要扛牢矛盾纠纷化解主责主业,全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走在前;要突出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聚力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上走在前;要勇担服务大局光荣使命,奋力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山东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章程》《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监事和领导机构。
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省司法厅设主会场,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济南市司法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级行专调解组织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司法局设分会场。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301/a4598306-7963-4720-b73e-33cdbb8358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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