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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暨《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协调会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10-19 作者:佚名

  

  

  为了科学编制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在前期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进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10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暨《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协调会,听取立法项目报送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协调。会议由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青海同志主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30余家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局负责人到会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上,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对草案编制和规划项目征集情况作了说明,参会单位简要介绍了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等准备情况。孙青海副厅长听取各单位介绍后,对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工作、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202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征集情况以及切实维护立法计划严肃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相互理解。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立法需求大、立法愿望迫切,但全省立法供给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立法需求,建议各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合理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统筹解决好立法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二要突出重点,选准项目。由于立法资源稀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立法数量与质量、立法规划与计划、前瞻性与可行性等关系,在选择立法项目时,要充分考虑省情实际,突出青海特色,选准选好每一项立法项目,力求制定出台的每一部法规规章都务实管用,能够落地见效、推动工作。三要落实责任,提高质量。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项目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切实维护立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10/t20221018_97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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