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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多举措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10-19 作者:佚名

  

  

  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性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省司法厅主动会同省委编办着力解决工作力量薄弱、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高效完成了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精准把握核心内容,真正弄清楚改革各环节的内容、要求和步骤,使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同时,在书面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委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赴海东市、海南州、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听取他们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收集了原始资料,掌握了各地区、各部门近3年来行政复议案件类别及数量、改革后工作增量、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衔接和行政复议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数,为后续科学拟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做好各项充分准备。

  二是落实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实施方案。2022年8月1日起,全省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政府工作部门不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通过改革,改变了行政复议过去繁琐的管辖模式,避免人民群众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而“来回跑”,提高了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统一了案件审理尺度,避免了改革前不同部门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同时,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法律文书修订工作,按照管辖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途径及明确行政复议机关。

  三是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剂编制资源。通过前期调研及与省委编办沟通对接,近期省委编办结合改革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为省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调剂编制。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省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改革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明确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挂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截至目前,我省市(州)司法行政部门挂牌5家,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挂牌28家。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10/t20221018_97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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