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
吉林省司法厅公告
按照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换发、补发《律师工作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因损毁、年度考核备案附页用完等原因,导致《律师工作证》无法使用或者无法盖章的,应当申请换发。换发《律师工作证》,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向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市(州)司法局初次受理的,在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换发申请材料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审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接受理的,由其负责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吉林省司法厅换发《律师工作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换发《律师工作证》。申请换发《律师工作证》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将原《律师工作证》交回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
2.《律师工作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应当载明遗失的《律师工作证》的种类、持证人姓名、执业证号和流水号。申请补发时应当向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材料。由市(州)司法局初次受理的,在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刊登的证明材料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审查;经吉林省司法厅直接受理的,由其负责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吉林省司法厅补发《律师工作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发《律师工作证》。
3.省内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申请换发、补发《律师工作证》的,参照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要求,向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市(州)司法局在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换发、补发申请材料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审查。由吉林省司法厅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4.申请换发、补发《律师工作证》,司法行政机关不收取费用。
5.吉林省司法厅直接受理申请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各市(州)司法局向省司法厅报送申请材料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
6.受理申请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1-81330616,0431-81330617
长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1-85805961
吉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2-69982077
延边州司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方式:0433-2260670
四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联系方式:0434-3657021
通化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方式:0435-3214261
白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联系方式:0436-5094918
辽源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方式:0437-3278922
松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方式:0438-2097011
白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方式:0439-3222950
梅河口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方式:0435-4221191
长白山司法局。联系方式:0433-5939022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10/t20211013_824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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