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彰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落实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推动行政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青岛市司法局坚持畅通受案渠道、赋能制度约束、加强责任追究等举措,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优势,推动行政复议办案机制更加利企便民。
坚持三措并举,加速渠道畅通
让行政复议申请更方便
坚持现场受理,推动基础渠道常态运行,高效发挥行政复议立案大厅窗口作用,做好面对面立案受理,做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存疑先收。鼓励网上申请,推动简约渠道健全高效,以热线告知、网上宣传等方式推广网上申请,解决异地申请难等问题,为申请人省时省力省费用。设置申请代收,推动便民渠道彰显优势,顺应复议管辖权上收工作实际,规范设置立案代办点,让申请人就近申请属地申请,做到复议便民一次办好。
赋能制度约束,做好全程调解
让案件审理过程更透明
做好听证调查,保证事实准确证据确凿,积极发挥听证调查的优势,让当事人面对面开展质证,做到案件事实与适用依据清晰准确。做好居中审理,织牢不当干预网络体系,建立不当干预记录报告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办案环境,做到居中裁判心无旁骛。做好全程调解,加速纠纷随时随地化解,动态开展案前调解案中调解,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探索推动对话成为解决争议的最优方式。
加强责任追究,坚持动态回访
让复议决定履行更及时
建立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线索移送机制,明确移送流程,赋能责任追究成为行政执法机关提升法治意识的监督动力。规范情况回访,提高决定履行效率,建立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回访机制,动态开展履行情况回访,健全受理到执行的办案闭环。规范纠错报告,提升依法执法意识,定期对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情况进行通报,座谈梳理各类疑难案件执法和审理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机关办案水平和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