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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司法厅机关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公告

来源: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机关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聘请司法厅机关年度造价咨询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目标

  采购1家司法厅机关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度厅机关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422万元)已进入收尾阶段,在竣工验收后需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开展竣工决(结)算及审核等工作;在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专业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的意见建议;需审核厅系统年度公有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的工程造价及清单等。

  三、预算(最高限价)

  5.81万元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参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是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是公司经营范围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范围。三是公司应具备开展工程项目竣工决(结)算及审核等工作的能力。四是无相关违法违纪及限制经营等不良记录。

  六、参选供应商评选要求

  一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是参选供应商应对提交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围标串标、虚假骗标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参选供应商经评选确定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开展业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四是参选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报送。

  七、报名事项

  (一)需提交资料

  参选供应商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供(以下资料需提供目录,部分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资料控制在200页以内):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

  3.在拉萨的营业场所(照片等佐证资料);

  4.本公司人员配备(社保缴纳记录或合同、相应工程造价人员应附上资质证书);

  5.类似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6.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投入,服务时效及质量;

  7.报价;

  8.公司信用(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动态监管实时计分截图)。

  (二)材料报送

  参选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9日12: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8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刘先生 18581837366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三)其他要求

  参选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详细如实提供资料,评分项无资料体现的则不得分。

  附件:采购项目供应商评分表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装财处

  2025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509/t20250919_500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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