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专利条例》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9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表决通过的《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专利条例》的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介绍。

  在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过程中,省司法厅提前介入,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成立专项立法起草小组,全程参与草案的起草审查和修改论证工作,通过系统学习研究、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起草形成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属于填补相关法律制度空白而进行的创制性立法,也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特殊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及加大财政投入等方面作出规定,体现了我省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特殊需要儿童、青少年的关爱。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国家专利法等上位法的修改,《山东省专利条例》亟需修订完善。近年来,专利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形势不断出现,我省在专利工作中也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需要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条例一方面突出专利创造的质量导向,通过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等方式,推动重点产业、关键领域专利的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另一方面畅通专利产业化实践路径,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鼓励“先使用后付费”等灵活模式,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专利行政裁决流程,为创新成果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09/5d57d454-ce07-48b9-a080-7d8ec767609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