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
这是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之后,我国出台的又一法治领域纲领性文件,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施工图”和“时间表”
这份上万字的纲要,不仅明确了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各领域分目标,还设定了“工期”,让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进度”有章可循。
总体目标之下,一个个“小目标”清晰可见:
——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到2021年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在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方面,2022年上半年要编制完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
——在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方面,2023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在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2024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
从结构主线上看,纲要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这一思路贯穿全篇;
从框架体系上看,纲要对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等八个方面体系建设提出改革发展举措,紧扣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的突出问题作出系统部署,增强了纲要目标的统领性、指导性。
政府服务与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