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证书预订未来 一位癌症父亲的“终身托付”
来源: 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一位罹患癌症的父亲,用一纸公证书为智力残疾的女儿预订了一个即便没有父母庇护也能安心终老的未来,为至亲之人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防护网”,本期带您了解公证如何让亲情延续、让牵挂安稳落地。
一个关于爱与未来的艰难托付
王先生、李女士辛苦打拼多年,攒下了两套房产,本该安享幸福晚年的年纪,老两口却常常相对无言、愁眉不展。
原来,他们的女儿患有间歇性智力残疾,虽已结婚生子,但婚姻关系紧张,未来充满变数。更让老两口揪心的是,去年王先生被确诊癌症,这让他愈发担心:如果有一天他们不在了,女儿怎么办?她的权益谁能保障?房产会不会被女婿侵占?外孙年纪还小,将来又该如何保护妈妈?
一道道现实难题,像石头一样压在这对老夫妇心头。
幸运的是,他们走进了公证处。在公证员的耐心倾听和专业分析下,一套融合了遗嘱、遗赠、居住权的“法律组合拳”逐渐清晰起来。公证员为他们量身定制了一个既能保障女儿终生居住、又能让外孙未来受益的财产传承方案。
量身定制公证财产传承方案
结合王先生和李女士的实际需求,公证员认为,遗嘱、遗赠与居住权协同规划,是比较合适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份遗嘱 守住女儿权益
公证员建议王先生和李女士订立一份遗嘱,明确将其中一套房产指定由女儿个人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一方通过遗嘱明确由自己个人继承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就从法律上筑起一道“防火墙”,避免未来女婿通过婚姻关系分割这套房产,真正保障女儿的经济独立。
另外,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选一个和家庭关系好、值得信任,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执行能力的人,如专业律师,或者家族中德高望重、处事公正的长辈,让他们负责监督遗嘱执行过程,确保遗嘱内容顺利实现。
公证遗嘱在此过程中非常重要。公证员会全程指导、严格审核,确保遗嘱真实、合法、有效,大大降低了日后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一份遗赠 为外孙提供支持
王先生和李女士打算把另一处房产遗赠给外孙,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符合遗赠的规定。等外孙成年后,管理财产的能力可能更强,通过遗赠把财产给他,能让他避免过早卷入父母可能的财产纠纷。这体现了二老对隔代传承的长远规划,为外孙未来的发展提供经济支持,也有助于家庭财产在代际间合理分配和延续。
遗嘱执行人负责监督遗赠执行过程。二老去世后,遗嘱执行人要马上通知外孙遗赠的相关事宜,还要协助外孙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公证机构可以为遗嘱执行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和监督服务。
对遗赠内容进行公证,能充分保障遗赠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会核实清楚外孙的身份、遗赠财产的详细信息,以及遗赠的条件等,还会记录在案,确保整个遗赠过程合法合规。日后外孙接受遗赠的时候,公证过的遗赠文书就是他合法拥有财产权益的有力证明,能减少外界的质疑和纠纷。
设立居住权 给亲情上“双保险”
公证员建议老两口在遗嘱中为两套房子分别设立居住权:
①女儿继承的房产,同时为外孙设立居住权;
②遗赠给外孙的房产,同时为女儿设立终身居住权。
这意味着:
即使女儿未来发生婚变、房产可能被卷入纠纷,但因为她拥有居住权,谁都不能赶她出门,她永远有家可归。
即使外孙成年后想卖房或抵押,也因母亲享有居住权而受到限制,能有效防止孩子年轻冲动、被人误导,避免家产流失。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设立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止因为遗嘱表述不清产生后续纠纷。经过公证的遗嘱设立居住权相关内容,在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时候会更顺利,进一步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居住权,就像一把“温柔的锁”,既锁定了安居的空间,也锁定了亲情的温度。
意定监护+预嘱 给晚年做打算
除了为女儿和外孙谋划,公证员还建议王先生和李女士考虑意定监护和预嘱,来完善自身的养老规划和安排。
于是,他们了解到意定监护——可以提前指定信任的人,在自己失能时代为照顾生活、管理财产;以及预嘱——提前安排好临终前医疗救治意愿,让自己有尊严地离开。
这些公证服务,让老两口真正放心:“原来公证不只管身后事,还能管生前事。”
一整套方案下来,这个曾经被阴霾笼罩的家庭终于看到了光亮。这样的家庭并非个例,随着社会发展,家庭结构日益多元,财产传承的需求也越来越复杂,通过公证提前规划、明确安排,解后顾之忧,安前方之路,真正实现“传家”更“传爱”。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74376968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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