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联手“藏娃”3年后双双遭罚
来源: 四川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近日,渠县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案中,依法对“藏娃”不诚信诉讼的当事人作出司法惩戒。
苏某(女)与刘某(男)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一女,2022年,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当时,双方急于结束婚姻关系,认为谈抚养问题会拖延离婚时间,便私下约定“先离再说”。于是,苏某在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中均未提及孩子。调解笔录载明,法官数次询问“是否生育婚生子女”,苏某与刘某均一口咬定“没有”。法院依据已查明情况出具调解书,未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
离婚后,婚生女主要跟随苏某生活,但苏某与刘某经常为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于是,苏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确定抚养权。审理过程中,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作为证据被提交,苏某与刘某此前故意隐瞒子女信息的行为随之浮出水面。
承办法官当庭指出,苏某与刘某当初为图省事,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漠视司法程序。如果当初如实陈述,法院本可一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避免二次诉讼、浪费司法资源,更可避免未成年人长期处于抚养权不确定状态,合法权益受损。法院依法调解孩子归苏某抚养,同时,对苏某与刘某予以训诫,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诚信底线不可逾越。任何企图通过隐瞒事实规避责任的行为,不仅难以达成诉求,还可能因妨碍诉讼秩序面临罚款、拘留等司法处罚。诚信诉讼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和他人权益的负责。(杨楠茜)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50919/2992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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