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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调解近700万元工程款纠纷!乐东法院护航营商环境

来源: 海南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托县综治中心多元解纷平台,高效调解一起标的额近700万元的建设工程货款纠纷,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仅用3天便实现“矛盾化解+权益保障”双重目标,既为企业纾困解难,也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案件背景

  近700万元货款拖欠,企业维权遇难题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住宅项目需求,与某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供货情况,2024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9日期间,混凝土公司累计向建筑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产生货款共925万余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公司仅支付240万元货款,剩余685余万元货款经混凝土公司多次追讨仍未结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资金链受影响,混凝土公司无奈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调解攻坚

  法官精准破局,3天达成共赢方案

  乐东法院受理案件后,深知建设工程纠纷若久拖不决,不仅会加重企业经营负担,还可能引发连锁风险。为此,法院严格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工作原则,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后,迅速将案件分流至县综治中心登记受理,综治中心迅速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并指派常驻法官李博英负责调解工作。

  法官李博英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深入研读案卷材料,逐笔核对供货记录、货款结算凭证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出双方争议核心——建筑公司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因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混凝土公司则急于回笼资金,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针对这一核心矛盾,李博英决定采用“面对面调解+法理情理双引导”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协商。调解过程中,李法官既从法律层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建筑公司的付款义务;又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混凝土公司说明建筑公司当前的资金困境,建议给予合理付款缓冲期;向建筑公司强调拖欠货款对混凝土公司的影响,督促其积极承担责任。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分期向混凝土公司支付剩余685余万元货款,首期款项于协议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后续款项按约定时间逐步结清,既保障了混凝土公司的债权实现,也为建筑公司缓解了资金压力。

  司法确认

  赋予协议强制力,筑牢权益“保护网”

  为确保调解协议能够落地执行,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乐东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程序的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审查工作。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可执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协议内容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后,迅速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若建筑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混凝土公司可直接凭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

  从案件接收、组织调解到完成司法确认,整个过程仅耗时3天,较传统诉讼程序大幅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这一高效举措,不仅为混凝土公司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诉讼成本,助力其资金快速回笼,避免经营受影响;也为建筑公司争取了合理的付款缓冲期,有效规避了因一次性支付巨额款项导致的经营困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news/shixiandongtai/show-6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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