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文昌一人被罚款2500元
来源: 海南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9月15日,文昌公安交警接到预警信息,称一辆号牌为琼A5****的轻型厢式货车涉嫌交通违法,且在文昌市内有行驶轨迹,存在安全隐患。
接到预警信息后,民警通过深度分析研判,进一步将行驶轨迹和出行规律锁定至东路中队辖区。东路中队接报后迅速响应,于9月16日在潭牛圩路段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现场核查,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文昌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黄某驾驶报废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hnzhengfa.gov.cn/news/fazhihainan/show-65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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