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为共建“一带一路”构筑坚实法治护盾
来源: 陕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起吊!”9月21日,西安国际港的作业现场一派繁忙景象,伴随着指令声,一个个集装箱被稳稳吊起,即将搭乘中欧班列(西安)奔赴中亚。如今,中欧班列(西安)已成为连接陕西与世界的重要经济桥梁,凭借庞大的海外市场辐射力与高效便捷的物流服务,吸引超1.7万家企业借其“出海”拓展业务,3800余家国际物流和贸易企业选择落地西安。截至目前,中欧班列(西安)平均每80分钟就有一趟进出港,累计开行量突破3万列,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开行量、货运量、重箱率等核心指标已连续7年稳居全国前列。
活跃的涉外经济往来,为陕西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带来全新气象,也给陕西省检察机关提出了一道关键命题: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应如何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近日,记者走进陕西省检察机关,探寻以高质效涉外检察工作推动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实践故事。
构建涉外检察专业化体系
“您好,这里是‘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有什么可以帮您?”省检察院在“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与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专门设立企业咨询窗口、开通服务专线提供检察服务。9月24日,陕西省检察院涉外检察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针对涉外企业普遍面临的求助渠道不畅问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实现全省“一号通办”,提供全天候人工服务,为企业咨询涉外经营相关法律、政策、流程,以及案件办理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
2025年伊始,陕西省检察院印发《全省涉外检察工作要点》,明确27项具体措施,覆盖涉外案件办理、法律服务供给、工作机制建设等关键领域,为全省涉外检察工作绘制了清晰的“任务清单”与“行动指南”。5月22日,全省涉外检察工作会议首次召开,进一步推动涉外检察工作从“全面推进”向“落细落实、巩固提升”迈进。与此同时,《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等配套文件同步出台,既为自贸区创新发展划定法治边界,也为其制度完善提供坚实支撑。
为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陕西检察机关在重点涉外企业设立检察联系点,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推出“订单式”法律服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匹配服务内容,将司法关怀直接送达企业需求端,切实解决企业在涉外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事实上,在涉外检察体系化建设方面,陕西检察机关早有布局。2021年,陕西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设立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业务部,并推动各市级检察院明确涉外检察业务归口部门,实现涉外检察工作从“分散处理”到“专人专责”的转变,为专业化发展筑牢机构与职能根基。目前,全省已分两批选拔31名具备丰富涉外办案经验、外语水平过硬的检察人员,组建涉外、涉港澳台检察业务人才库;同时,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业务培训班,组织跨境培训交流等方式,持续提升人才队伍专业素养,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扛起涉外案件办理重任
在涉外案件办理中,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高质效办案,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2021年4月起,窦某某掌控的某甲公司,在明知“阿娟”(外籍)、廖某某所售珊瑚系走私入境,且含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石珊瑚的情况下,仍先后5次购买。其中,前4批到货珊瑚含6337株石珊瑚,交易价格15万余元;第5批1261株石珊瑚在运输途中被查获,订货价格2.439万元。同年11月,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石珊瑚未列入相关名录,且部分已售出、品类混同,犯罪数额认定成为难题。陕西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引导侦查机关细致梳理书证材料,组织当事人指认珊瑚照片以明确品类,再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石珊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依据实际成交价精准锁定犯罪数额。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发现案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创新推出“刑事罚金与公益赔偿一体协商”机制,推动窦某某及某甲公司自愿承担17.6万余元公益损害赔偿金。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保护效果的统一。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强化机制保障,2025年年初,陕西检察机关制定涉外刑事案件办理规程,针对一般性涉外刑事案件、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及领事事项办理等不同情形,明确关键流程与操作标准;出台《办理涉外刑事案件领事探视事项工作规程》,聚焦外国人犯罪案件中的领事探视环节,细化从申请到实施的全流程操作规范,确保中外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与此同时,为护航中欧班列(西安)安全稳定运行,陕西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组织开展“铁路安全环境治理服务保障共建‘一带一路’”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铁路沿线私搭乱建彩钢瓦房、违规倾倒垃圾等14类问题,共办理铁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件,督促相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36处,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共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打造法治营商新生态
“基地建成以来,已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贸企业代表、中外学者等140余批次2900余人次,开展参观学习、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活动。”陕西省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自2023年5月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落户西安后,陕西检察机关积极联动兄弟省市检察机关及多所法学院校,合力推进“一基地两中心”(“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一带一路”法治服务中心、涉外检察实务研究中心)建设,致力于将其打造为集理论研究、实务交流、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涉外检察工作核心平台。
截至目前,“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已举办2次“新时代检察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讨会,5次组织召开双月涉外检察实务沙龙,聚焦国际贸易合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生态环境治理等实务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涉外检察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一系列学术交流与实务研讨活动,让“一基地两中心”始终保持活力,也推动了跨区域检察合作与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
为更好服务陕西对内对外开放大局,陕西检察机关依托“一基地两中心”推出域外法查明服务,为企业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应对法律冲突、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支持;同时,持续深化“订单式”法律服务,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让检察服务更贴实际、更接地气。此外,检察机关还主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调研问需,在西安自贸港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等重点涉外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点,根据企业行业特性与经营需求“量身定制”法律支持方案,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贡献检察力量。
在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方面,陕西检察机关同样成果丰硕。“2023年11月,我们圆满承办第21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相关工作受到最高检表扬。”陕西省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先后邀请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专家学者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与塔吉克斯坦检察代表团共同召开中塔检察制度研讨交流会,高质量完成越南检察代表团、利比里亚执法能力研修班来陕研修的保障任务;同时,派员赴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南非等地开展司法调研,组织检察业务骨干出访德国、法国等国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拓展陕西检察的“国际朋友圈”,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4/149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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