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法院刑事法官为民挽损获锦旗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感谢法官公正办案、惩治犯罪,请收下这面锦旗。”
法官在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被告人耿某、丁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引流推广帮助;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导致被害人魏女士损失170万余元。案件移送至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李云鹏高度重视,不仅严格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确保定罪量刑准确无误,更密切关注涉诈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耿某及其辩护人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想对涉诈被害人魏某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的意向,承办法官秉持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司法理念,多次组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涉诈被害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详细阐明赔偿并取得谅解对量刑的影响,以及其对弥补涉诈被害人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意义。最终,被告人耿某与涉诈被害人魏女士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涉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弥补。法官在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赔偿谅解情况后,依法对各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案件生效后,涉诈被害人魏女士对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尤其在审判过程中不仅依法惩处犯罪,更为其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所做的工作无比欣慰,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公正、司法为民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激励与鞭策。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也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抚松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在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注重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509/1e1b3ff65c09482d9d081a2f8a55c2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