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调薪起纠纷 悉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 河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佚名
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调岗调薪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刘某某在某广告公司工作已有十余年,因工作受到客户投诉,该公司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整并作出调岗通知,三个月后,再次对刘某某作出调岗调薪通知,后刘某某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协商薪资问题未果。在调岗调薪的岗位上工作三个月后,刘某某向该公司发送了《被迫离职通知书》,交接工作后不再上班,并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某广告公司支付刘某某工资、经济补偿,双方均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桥西法院留营人民法庭庭长王倩收到案件后,仔细查看卷宗并了解双方诉求,双方当事人对两次调岗调薪事实是否成立争议较大,刘某某认为某广告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与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某广告公司则认为岗变则薪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整岗位是正当行使用工自主权,且刘某某已经在变更后的岗位实际工作满一个月,应视为调岗调薪事实成立。在厘清案件事实和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刘某某释明,第一次调岗调薪有书面通知,且已取得刘某某的签字确认,其所主张的补偿工资标准不应以第一次调薪前的数额作为依据;另一方面向某广告公司释法,调岗降薪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了达成一致意见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前提,其仅以刘某某实际在岗超过一个月便认定调岗降薪事实成立,有违劳动法立法原意。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不断寻找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双方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心平气和坐下来共同商谈,双方主张的差距也逐渐缩小。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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