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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贵州 | 贵州“四聚焦”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2025年第2期《法治贵州》杂志刊登了《贵州“四聚焦”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走深走实》报道文章,全文如下: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组织领导、选优配强、培训教育及履职效果,有效解决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谁来管”“怎么管”“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全省各中小学校实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近1.1万所中小学共聘任法治副校长1.3万余名,在未成年人保护、依法治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聚焦组织领导,有效解决“谁来管”的问题

  通过抓统筹、抓制度、抓联动,有效解决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谁来管”的问题。

  一是抓统筹推进。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将法治副校长选派、管理及履职情况纳入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等考评指标,明确“未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未按规定协助学校发挥校园安全指导监督作用的,扣1分”。

  二是抓制度支撑。先后出台关于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的若干措施、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明确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共同承担牵头责任,并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学校及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责任。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出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行动的意见、推进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六条意见,构建党委领导、牵头部门主导、派出部门及聘任学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抓协调联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定期沟通协商。2024年,省委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2次,省级层面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5次,市县两级召开600余次;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工作;省公安厅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部门职责有效落实。

  二、聚焦选优配强,有效解决“怎么管”的问题

  从遴选、调整、退出、考评等各环节,加强对法治副校长的全链条管理,有效解决了法治副校长工作“怎么管”的问题。

  一是严把选聘入口。将政治素养好、热心教育工作、有较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实践经历的优秀政法干部充实到法治副校长队伍,明确“从事法治工作不满三年、临时聘用及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不作为法治副校长推荐人选。2024年全省法治副校长完成全覆盖重新选聘。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动态管理制度,因工作岗位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在1个月内重新推荐人选;法治副校长不按照职责规定履职的,由派出单位予以纠正,或者重新选派人员,确保法治副校长不缺位。

  三是强化激励保障。各地制定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干警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将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等次与派出单位考核等次直接挂钩,规定“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法治副校长,派出单位可在当年年度考核时直接评为优秀等次;考核为不称职的法治副校长,派出单位不得在当年年度考核时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各地在法治副校长报销差旅费、派车、参加培训等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履职时间和条件。

  三、聚焦队伍建设,有效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通过加强培训教育、编写统一讲纲、举办微课比赛等方式,夯实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理清角色定位,有效解决了法治副校长“干什么”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围绕法治副校长职能职责、履职方式、作用发挥等工作,2024年8月,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全省中小学校长和法治副校长开展全覆盖培训,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6部门作专题辅导,不断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意识和能力。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副校长分级分类培训。

  二是编写法治教育统一讲纲。省教育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专家团队,结合小学、初中、高中、职校、高校5个学龄段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区分学生、教职员工、家长3类授课群体,分层分类编写全省统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讲纲,提升法治副校长授课针对性、实效性。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法治副校长录制统一教育课件,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广使用。

  三是举办法治教育示范微课比赛。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贵阳联合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法治教育示范微课比赛,带动全省法治副校长能力提升。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遭侵害和校园欺凌等,录制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示范精品课,纳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库,供全省法治副校长和中小学道德法治课教师学习借鉴。

  四、聚焦履职实效,有效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通过创新聘任机制、融入依法治校、丰富履职形式等方式,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依法治校等方面的作用,有效解决了法治副校长“怎么干”的问题。

  一是创新聘任机制。在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的全省标准基础上,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法治副校长聘任机制。铜仁市为155所城区中学同时配备了男女法治副校长各1名。贵阳市南明区在师生人数多的学校组建“1+3”法治副校长团队(“1”即法治副校长,“3”即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遵义市赤水市建立“1+4+1”法治副校长团队制度(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4名干部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1名学校老师担任法治联络员),有效破解部分学校师生数量多、依法治校任务重等问题。

  二是融入学校治理。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对法治副校长履职7项职责要求,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融入学校管理、教学和评价体系,将“学校研究保护学生权益等重要事项,要通知法治副校长参会,听取法治副校长意见建议,向学校师生公示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评价内容,着力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禁毒、防电诈等方面的监督指导作用,着力破解“法治副校长是兼职工作”的认识误区,不断推动法治副校长融入学校依法治理。

  三是丰富履职形式。法治副校长积极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隐患,督促提醒学校及时整改。对校园周边的苗头性隐患,及时录入基层综治平台信息台账,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遵义市在多家学校设立“校园法官工作站”,成为排查化解校园矛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升师生法治意识的有效载体。黔南州独山县实行“政法单位班子成员联系位置偏远、师生多或生源复杂的学校,政法单位业务骨干结对帮扶40所中小学校”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当地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案件的发生。贵阳市南明区翠微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协调打造“青少年法治艺术馆”,在法治实践与法治教育融合中激发学生学法热情。金沙县实验高中法治副校长参与指导制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实现校园安全事故、师生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三个零发生”。(作者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fzs/gzdt/202509/t20250912_88607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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