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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5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理为尺、以情理为灯——为“迷途者”点亮新生坐标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涡阳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以案示警”个别谈话教育。邓磊 摄

  宣城市社区矫正对象蔡某某,认罪悔罪态度端正,因成功挽救他人生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于今年7月被法院裁定减刑,并缩减缓刑考验期。

  同月,芜湖市社区矫正对象胡某,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裁定减刑。

  在安徽,社区矫正工作从来不是简单的监管,而是一套“刚柔并济”的系统工程——以刚性监管筑牢规则底线,用柔性帮扶重塑心灵灯塔,靠多方合力铺就新生之路,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警示下知敬畏,在关怀中奔新生。

  刚性监管筑牢规则底线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事执行方式,而社区矫正对象被称为“高墙外的服刑人员”。不过,高墙之外的改造亦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各项义务和监管规定。

  我省自2023年建立社区矫正“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以来,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立“一号岗”,依托省级智能管理平台实现精准监管。仅9月1日当天,省级平台就发现4起社区矫正对象未经审批私自外出行为,均给予及时处置,让“规则红线不可碰”深植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心中。

  “社区矫正不是‘没事了’,而是要时刻守规矩。”这是滁州市社区矫正对象董某用3次违规换来的深刻教训。入矫后,他心存侥幸,多次挑战监管底线:首次私自跨县活动被“情指行”平台发现并被社区矫正机构训诫,第二次擅自前往邻市被警告惩戒,第三次将定位手机留在家中,自己则跨越省界。最终,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提请撤销缓刑,这一案例成为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鲜活警示教材。

  除了科技赋能的“智慧监管”,沉浸式警示教育更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6月19日,芜湖市50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省巢湖监狱实地体验监舍、习艺间的封闭管理氛围。“一对比才知道这份‘自由’多珍贵,以后一定服从监管。”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感悟,道出了沉浸式教育的震慑效果。2024年以来,省司法厅统一规划警示教育体系,各市司法局每年组织矫正意识薄弱、有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监狱,通过12项流程的“一日体验”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规则意识。

  柔性帮扶重塑心灵灯塔

  “我曾经犯过错,如今改过自新。我想尽我所能回馈社会,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近日,社区矫正对象程某在解矫时,向黄山市某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如是说。

  从“受矫者”到“助人者”,程某的蜕变,印证了个性化矫正的“疗效”。

  程某入矫之初,情绪低落、态度消极。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教育谈话,并联系其亲朋等共同开展分析研判,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测评、压力舒缓团建等活动,使程某从消极应对逐渐改为积极面对。

  在一次集中教育中,程某发现身边不少同伴正被就业难题困扰。想到自家企业资源,他主动向社区矫正大队提出,愿意以自家企业为载体,为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这一暖心举动很快得到回应,他的企业被挂牌为“阳光中途之家”,成为助力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摆脱生活困境的“加油站”。

  就业是“新生”的基石。程某表示,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使自己的心态发生了转变,能够为社会作出贡献,很有收获感。解矫不是帮扶的终点,今后他会继续发挥自身能量,为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贡献更多力量。

  今年,省司法厅出台《安徽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办法》,创新构建“依法施教、以理塑人、用情帮扶”三大机制,为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回归方案”。线上,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打造包含45门课程、2387个音视频文件的教育资源库,实现“菜单化选课、云端化学习”,让学习随时随地可及;线下,“十必谈”个别谈话制度覆盖全员,工作人员通过入矫首谈、风险对象常谈,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与实际困难,及时排忧解难。

  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帮扶品牌:淮南市潘集区以“淮南子”传统文化引导对象向好向善;涡阳县为未成年人定制“学法正心、疏导塑心”的“四心”方案;铜陵市开展全覆盖心理测评与疏导;桐城市将“听(倾听诉求)、辨(明辨是非)、劝(耐心劝导)、借(借古喻今)、让(互谅互让)、和(握手言和)”六步调解法,有机嵌入入矫教育、日常管理、解矫前评估等帮扶全流程各环节。

  数据见证帮扶成效。2024年以来,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开展集中教育24万余人次、个别教育10万余人次,心理辅导2万人次,提供技能培训2500余人,指导就业或就学1万余人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19万余人次,化解社区矫正对象矛盾纠纷1000余起。

  创新协同凝聚矫正合力

  社区矫正不是“独角戏”,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奏响“大合唱”。6月26日,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举办“走进矫正,共筑和谐”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民政、人社、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组织志愿者,受邀走进社区矫正中心,零距离感受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度”与“温度”。“这次开放日让我们看到,社区矫正每个执法环节都很规范、扎实,能够切实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转变。”一位人大代表在参观后表示。

  近年来,我省依托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合成化监管、数字化办案、现代化教育、集约化帮扶”的综合性服务场所,着力破解执法难题。省司法厅联合公检法及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律专家与基层执法人员共同研究,统一确定提请撤销缓刑、执行地确定和变更、交付执行衔接、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鉴定等执法标准。同时,推进与沪苏浙司法厅(局)的监管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提升区域共建共治水平。

  队伍建设是社区矫正的“硬核支撑”。2022年以来,省司法厅联合省总工会连续举办四届社区矫正岗位技能竞赛,以“一年一重点”的实战练兵,提升人员专业能力,1人获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7人获“安徽省金牌职工”称号。今年,将组织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法理情”教育帮扶技能竞赛活动,近期阜阳、合肥、安庆、黄山、六安、池州等地率先完成了初赛,通过知识测试、模拟谈话、案例评比等环节,全面考验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应变能力,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

  社区矫正根基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作为与群众、社区矫正对象联系最紧密的基层组织,在整合多元资源、开展监督帮教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2024年,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重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村(居)民委员会5大协作职能,建立清单式工作流程并保障协作经费,让社区矫正真正融入基层治理“毛细血管”。

  在社区矫正法的指引下,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以专业与赤诚,化身“迷途者”的引路人,用耐心、智慧与责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今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创新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让更多社区矫正对象找准人生方向,汇集建设法治安徽、平安安徽的正能量。(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孙颖)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7975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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