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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关于“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司法厅就“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法治宣传基地(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310号)。

  3.项目单位:安徽省司法厅。

  4.项目概况:详见采购需求表。

  5.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6.项目概算:9万元。

  7.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8.标段(包别)划分:本标段为1个独立包,具体包含室内外展示区布展、VR全景线上展览搭建、非遗作品实物及技艺展台搭建等。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广告设计、展览展示服务等)。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踏勘测量

  不组织集体踏勘测量,投标人自行踏勘测量。踏勘测量时间:9月16日至9月22日8:00-11:00,2:30-5:00。

  四、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书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于2025年9月23日16:30前送至或邮递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安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1232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截止即开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五、评标规则

  1.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服务方案、业绩及报价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详见评标细则)。

  2.投标结束即时开标,确定中标结果后告知其他投标方。

  六、采购监督

  安徽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联系电话:0551-65982338。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先生,电话:0551-65982086,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1232办公室,邮政编码:230031。

  

  附件:1.安徽省司法厅“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表

  2.安徽省司法厅“第二届长三角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服务项目评标细则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7980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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