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1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重庆市司法局起草了《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qfy2014@sina.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611室(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107/t20210702_94461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