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严把选任考察关优中选优 山东高效完成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山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高效协同的原则,与有关部门一道,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高效完成了两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实施。”杨增胜说。山东省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于2024年1月起陆续启动,11月底完成。全省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9848名,其中随机抽选15879名,占80.01%,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3969名,占19.99%;换届选任后,全省共有人民陪审员27654名,符合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等要求。杨增胜向记者介绍本次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时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层层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内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召开选任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牵头统筹协调;各市司法局制定选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本地选任工作有序推进;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基层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同配合,保障选任工作顺利完成。“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选任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会同法院、公安机关把好资格审查关、选任抽取关、综合考察关、底线筛查关等四道关口。”杨增胜说,全省共审查资格信息材料51万余份,确保抽取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符合法定选任条件;认真落实随机抽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群众、媒体记者现场监督,确保选任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累计考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4.9万余人次,将候选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被执行等情况作为考察的重点内容,确保候选人不违反法定禁止条件;与此同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考察中注重吸收各领域专业人员,以更好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换届后,山东省人民陪审员中,男性占56.68%,女性占43.32%;党员占35.51%,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占17.55%,群众占46.9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占19.48%,企业人员占56.72%,灵活就业人员占19.59%,无单位人员占4.21%。从人数上看,比上届增加了4769人,增长19%;从学历上看,大专以上学历占82.22%,比上届提高5.9%;从人选来源看,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比上届增加935人,增长29%。“通过本次换届选任,人民陪审员队伍从人员数量、学历层次、专业领域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杨增胜说。
来源:法治日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9/202504/bc26e688-b0c8-4ed9-b0bf-db56bf44da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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