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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部署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5-09-16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

  “能力作风提升年”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政治铸魂、业务为本”,锻造堪当“走在前、挑大梁”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实施方案》强调,通过提升“五种能力”,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本领。一是通过创新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强化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构建全系统党建品牌矩阵,开展沉浸式党史、司法行政史学习教育,提升“忠诚坚定、纯洁可靠”的政治能力。二是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调查研究工作,完善会商研讨机制,强化数智辅助决策,提升“服务大局、科学决策”的领导能力。三是通过打造业务学习品牌,提升教育培训工作质效,建立比武练兵长效机制,强化法治人才支撑,提升“崇法善治、卓越精湛”的专业能力。四是通过树牢改革创新鲜明导向,打造年轻干部培养“薪火”品牌,纵深推进“三化”建设,提升“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能力。五是通过完善对标对表跟进落实机制,提升督查督办工作质效,强化法治为民意识,提升“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落实能力。《实施方案》要求,通过锤炼“五种作风”,引领党员干部笃行实干。一是通过开展“以下看上、同题共答”工作,加强基层实践锻炼,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锤炼“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务实作风。二是通过建立履职效能评价制度,用好考核激励“指挥棒”,创优敢为愿为环境,锤炼“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担当作风。三是通过常态化开展“寻标对标争一流”工作,加大先模典型选树宣传,锤炼“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争先作风。四是通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整治,锤炼“以律正本、慎权知止”的清廉作风。五是通过全面构建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养成机制,规范网络行为、弘扬清风正气,引导党员干部涵养自我革命自觉,锤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亮剑作风。“能力作风提升年”自2025年2月开始,至2026年1月取得阶段性成效,以省司法厅为主,示范带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同步开展。力争通过能力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警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03/0835c03f-4f3d-4799-8b21-aca0f71ecff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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